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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55亿大手笔分红 高派息率早有约定

市场资讯2022-02-14 21:09:100

来源:贝果财经

本报记者 伍月明 广州报道

2月13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000651.SZ)公告指出,格力电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7亿元。

据披露,格力电器202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8.88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71亿元(未经审计)。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上述高派息率早有约定。

早在高瓴资本入主格力电器之际,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提出,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承诺在上市公司涉及分红的股东大会中积极行使股东投票权或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投票权,以尽力促使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分红比例不低于50%。

不过,对于上述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以及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本支出,格力电器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以公告为准。”

派送当期70%的利润

据披露,格力电器202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8.88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71亿元(未经审计)。由此,上述分红派掉2021年上半年70%的利润。

受到上述消息的影响,2022年2月14日,格力电器以40.28元/股开盘,随后高开低走,截至下午3时许,收盘价报39.76元/股。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界看来,此次分红预案属于此前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范畴内。

公告称,格力电器将在2022年至2024年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即年度利润分配及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2024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对于分红的原因,格力电器方面则指出,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以自身经营业绩实现股东回报,公司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特制订上述规划。

此外,此次分红的时间节点也引发诸多投资者的热议。格力电器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前推出了中期分红方案。

据格力电器此前公告显示,将于2022年2月28日举行临时股东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将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议案内容包括选举董明珠、张伟、邓晓博、张军督、郭书战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姝威、王晓华、邢子文、张秋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至于此次分红事宜对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是否有所影响,格力电器相关人士并未直接回应。

谁是最大受益者?

实际上,上述大手笔分红有迹可循,2019年12月,为践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格力电器与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告明确,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格力电器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另据2019年12月3日公告显示,珠海明骏承诺在上市公司涉及分红的股东大会中积极行使股东投票权或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投票权,以尽力促使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分红比例不低于50%。

据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格力电器目前的大股东为珠海明骏,成立于2017年5月11日。

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明骏投资背后的合伙人包括五大机构,分别为珠海博韬至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高瓴瀚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珠海贤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格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臻投资”)、珠海熠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中,格臻投资是由董明珠牵头成立的投资机构,董明珠持有95.48%的股份,其他18名合伙人持有4.52%股权。

西南证券对此分析,高股息率提振信心。格力电器2021年6月发布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对于分红的描述不同,本次股东回报计划所涉及的时间更长,频率更高。自2021年三季度以来,原材料价格环比持平甚至略有下滑。随着原材料价格回落,公司成本端压力逐步缓解。未来随着渠道改革见效,公司经营效率提升,预期公司整体盈利有所改善。

不过,相对于机构的意见,投资者对于此次分红持有的观点则更为多样化。有投资者称格力为“坚决支持给投资者分红,这是良心企业的唯一标准”。也有投资者则更为审慎:“大比例分红对小散最有利吗?应该是最有利于大股东。”

更有投资者提出疑问:“在上市公司看来,分红仍然是给予中小投资者的回报。但上市公司分红的结果却变成了中小投资者的损失,这显然是与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相违背的,也是值得市场进行反思的。”

(编辑:赵毅 校对:颜京宁)

责任编辑:张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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