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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上海等地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 海关总署:9月1日起上海等地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2020年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在前期各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自9月1日起,增加上海海关、福州海关、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拱北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怎么样的企业有资格参与?
    澎湃新闻2020-08-19 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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