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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基层

  • 国务院: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基层

    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区分不同事项和不同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明晰第一责任主体,把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压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逐一厘清与行政执法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免责事由,健全问责机制。中国政府网5月2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如下:
    澎湃新闻育儿经2020-05-25 2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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