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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字母商标终审获法院支持

  • 华为商标案跟进:H字母商标终审获法院支持 与安德玛未构成近似商标

    天眼查App显示,6月17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京行终1861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书显示,诉争商标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9月申请注册的第26522076号图形商标,引证商标四为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安德玛)已注册的第8541511号图形商标。
    新浪财经外语2021-06-17 1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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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为商标案:H字母商标终审获法院支持 与安德玛未构成近似商标

    {image=1}新浪科技讯6月17日下午消息,天眼查App显示,6月17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京行终1861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书显示,诉争商标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9月申请注册的第26522076号图形商标,引证商标四为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安德玛)已注册的第8541511号图形商标。
    新浪科技2021-06-17 13: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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