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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相亲对象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罪

  • 男子与相亲对象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罪 法院:全面核查

    新京报快讯近日,多家媒体发布、转载题为《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的文章。9月1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相关情况通报。全文如下:情况通报
    新京报2020-09-11 17: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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