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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民办高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章程修改工作

  • 广东要求民办高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章程修改工作

    新京报讯(记者苏季)10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章程修改、核准与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民办高校应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修改工作,公办高校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章程修改工作。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通知》称,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各高校要坚持依法依规、认真严谨、讲求实效、规范推进章程修改工作。
    新京报育儿经2020-10-16 2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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