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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育发等5类产品不再按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 药监局:2021年1月1日起育发等5类产品不再按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44号)2020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组织开展《条例》配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并按照相关立法程序审议发布。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浪财经综合外语2020-12-28 22: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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