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延续至今年6月30日

  • 浙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延续至今年6月30日

    2月20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浙江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澎湃新闻2021-02-23 10:14:06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