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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平超比例持股“*ST椰岛”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买卖

  • 陈振平超比例持股“*ST椰岛”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买卖 被罚200万

    12月9日,海南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书。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对陈振平超比例持股未披露、限制期转让“*ST椰岛”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陈振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陈振平控制、使用“陈某辉”等账户情况
    新浪财经美食2020-12-10 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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