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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准建立15个两岸农业合作区和28个台农创业园

  • 农业农村部:已批准建立15个两岸农业合作区和28个台农创业园

    3月17日,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国台办同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农业农村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蒋建平,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胡元辉详细解读“农林22条措施”。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1-03-17 1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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