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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10%

  • 广东:广州深圳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10%,租金实施监控指导

    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明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科学布局房源,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澎湃新闻外语2021-11-05 13: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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