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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 财政部:7月1日起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期在2021年7月1日以后(含)、所属期为2021年7月1日以前的上述收入,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责任编辑:张亚楠
    财政部网站2021-03-31 19: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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