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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按产生者付费原则计量收费

  • 两部门: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按产生者付费原则计量收费

    新京报快讯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工作。
    新京报外语2021-07-07 17: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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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部门: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按产生者付费原则计量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7月7日发布意见,明确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即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责任编辑:张亚楠
    澎湃新闻2021-07-07 17: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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