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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于茂东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来源:天津一中院近日,天津一中院公开宣判南开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于茂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于茂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于茂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image=1}
    政府网站育儿经2020-10-20 1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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