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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未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将罚20—50元

  • 南京:7月1日起未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将罚20—50元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动车应当减速让行。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夜间在窄路、窄桥会车时,机动车应当使用近光灯。第二十二条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新浪新闻综合育儿经2020-06-11 16: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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