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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不超15万人

  • 北京明确街道办事处设立标准:常住人口不超15万人

    基层治理是超大城市治理的重中之重,而街道作为基层治理中枢,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街道办事处设立标准(试行)》日前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布。今后,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一般不小于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5万人、不超过10万人,其他的街道办辖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5万人。本市将推动城市化成熟地区的乡镇、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转制,逐步撤销地区办事处。
    北京日报客户端育儿经2021-01-08 08: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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