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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出境粮食申报提供自检合格证明等

  • 海关总署:取消出境粮食申报提供自检合格证明等

    海关总署官网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9号(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取消进境栽培介质办理检疫审批时提供有害生物检疫报告和首次进口栽培介质开展风险评估送样检验的监管要求。
    界面育儿经2020-08-31 10: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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