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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起名字大全2023,个体工商户怎样起名

兴仁信息网2024-01-25 14:12:590

个体户营业执照名字怎么起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注册个体工商户所需以下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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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的使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体工商户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法。第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是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以登记机关名义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第四条登记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上级机关有权纠正下级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一户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第八条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习俗的;(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前置审批手续。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十四条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受委托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第十五条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仍未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在保留期期满日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登记机关批准保留期可以延长6个月。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拟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含有应当经过行政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因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不得再从事该项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第十七条两个及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相同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第十八条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第二十一条登记机关强行要求或者变相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解决程序,参照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照本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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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对个体工商户注册命名有什么规则?

1、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名

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后,经核准登记后使用。

2、经营者姓名可作字号,不得使用“中国”等字词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3、名称相同者先到先得,擅用他人名称将罚款

多个申请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同一个体工商户名称时,登记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先到先得。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名称时,如果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将不予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在使用名称时,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名称,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4、名称预先核准不收费,名称核准后保留半年

个体工商户在申办名称时,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注册个体工商户怎样取名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注册个体工商户所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

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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