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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财产损失谁来承担?

新京报2022-12-31 19:41:370

新京报讯(记者薄其雨)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损失是现实中常见的邻里纠纷类型,这类纠纷案件通常法律关系明确,但关于漏水原因、损失价值的确定双方通常存在很大争议,必要时往往需要通过鉴定确定漏水原因、修复方案和修复造价。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获悉,在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例中,某小区中为上下楼层邻居的张某和李某就因为房屋漏水问题对簿公堂。

据了解,2022年1月,张某发现自家房屋大面积渗水,导致顶面、墙面等不同程度破损脱落。后经物业和供暖公司排查,确定渗水是楼上李某家卫生间暖气热熔点漏水导致的。经过多次私下协商及派出所协调,张某和李某也没有对损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于是,张某到法院起诉了李某,要求其赔偿因漏水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维修费用、租金损失、误工费、油费等。

庭审中,李某称自家房屋已做过防水,并进行了防水测试,而张某在发现漏水后两个多月才告诉他,导致修缮难度加大,且供暖公司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张某家房屋渗水是因为李某家的暖气漏水下渗造成,李某理应对此承担责任,赔偿张某相应的维修费用以及因漏水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

关于维修费的具体金额,张某向法院提交了发票予以佐证,法院予以采信。关于张某主张的租金损失,因为其只提交了房屋的出租合同,但没有相关的租金支付记录、房屋出租备案记录、纳税申报记录等予以佐证,李某对此也不予认可,故法院综合证据情况未予采信。但是因房屋的维修,确需给予必要的维修及空置散味的时间,所以法院在必要的限度内,对房屋空置导致的租金损失予以酌定。关于油费、误工费,均不属于直接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建议广大业主,在发生房屋漏水问题后,要及时查找漏水原因,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若漏水原因在于相邻业主,应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双方尽可能协商一致解决,同时也可以找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物业等进行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对漏水部位、物品损失等进行拍照、录像,留存报修、维修记录,保留相关维修费用单据。

校对 刘军

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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