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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楼市新政今起正式实施:“限购”升级、严控地价

新京报2020-07-07 16:31:210

“限购”升级、严控地价,宁波楼市新政今起正式实施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昱)今日(7月7日)起,宁波市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正式开始实施。据悉,昨日晚间,宁波市资规、住建、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即《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出“十条”新规,对当前偏热的宁波楼市进行“降温”。

限购区域范围扩大至“市五区”

从此次宁波新政的核心内容来看,最大的变化在于“限购”方面。《通知》调整了限购范围,宁波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宁波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下同)。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

根据《通知》,宁波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并已连续缴纳24个月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或家庭成员属于本市引进人才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楼盘销售中,优先认购商品住房。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住建局另行制定。

《通知》还明确,严格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信贷、住房按揭贷款和资金监管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购房人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家庭住房套数、住房贷款等情况的审核认定;商品住宅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后才能发放住房按揭;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资金未达到规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不得支出商品房预售资金。

与此同时,在土地市场监管方面,《通知》提出要从严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竞价规则,严格控制楼面地价。

“房住不炒”背景下,限购政策加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今年以来,宁波土地市场表现比较火热,土地溢价率持续上升,从稳定市场的角度看确实需要积极管控。类似土地市场的政策,也有助于后续宁波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在严跃进看来,此次宁波新政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限购区域的扩大。限购资格中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由原来的海曙、江北、鄞州老三区扩大至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市五区”行政区域。类似规定也使得部分购房者到上述区购房计划受限,客观上将减少投资投机炒房的行为。

今年上半年,包括宁波、杭州、东莞、深圳等地都出现了炒房的现象。“宁波并非个例,因为当前政策调控依然以“房住不炒”为前提,若出现各类炒作等现象,政策升级和收紧都是大概率事件。”严跃进指出。

责任编辑:何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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