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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衍中央环保督察,17名干部被问责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0-07-09 17:25:290

原标题:敷衍中央环保督察,17名干部被问责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直到2018年底仍未完全解决。7月8日,山西省通报了对吕梁市文水县敷衍整改问题的问责情况——

给予时任文水县县长许晋文、文水县副县长赵一学诫勉谈话,给予文水县原副县长贺荣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原文水县环保局局长翟平武免职处理,给予时任原文水县环保局副局长李晋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文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中队长张振玉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时任文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温成党内警告处分并免职。

另有10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警告处分或诫勉处理。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上述干部中,贺荣杰已于2019年9月6日落马,今年2月被开除党籍、公职,3月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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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敷衍整改问题曾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通报。该县刘胡兰镇畜禽养殖和屠宰企业众多,长期以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养殖和屠宰废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置。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刘胡兰镇每天约5680吨废水通过四支退水渠直排磁窑河,污染问题突出。

对此,山西省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文水县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能力8000吨/日,实现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生活、屠宰等生活生产废水全收集全处理。

2018年9月,山西省对外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显示,文水县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

事实上,问题并未完全解决。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督察组下沉吕梁市发现,文水县相关整改工作一拖再拖,敷衍整改问题突出。当地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严重滞后,督察组进驻时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出水水质不达标,每天仍有近4000吨超标废水直排磁窑河,约6万立方米生活污水与屠宰废水长期存于渗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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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认为,吕梁市及文水县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谋划不足、推进不力、敷衍应对,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废水直排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2019年5月6日,督察组将文水县敷衍整改在内的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山西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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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在最新通报中指出,吕梁市擅自将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时限放宽,文水县政府对刘胡兰镇污水厂施工方反映的进水水质持续超标、污泥无法处置等问题未予回应,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大量污泥直接堆存厂区周边。此外,文水县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文水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没有认真查处,导致鑫海化工环境违法问题十分突出。

此次通报的其他5例典型案例分别为“山西省新增焦化产能管控不力问题”、“山西省多地督察整改方案照搬照抄问题”、“太原市迎泽区禁煤工作不严不实问题”、“运城市高义钢铁公司违规处置钢渣、威胁汾河水质安全问题”、“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油品管控不力,忻州市落后球团产能淘汰不到位问题”。

通报称,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领导部署不力、推进落实不到位;有关职能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教训极其深刻。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要求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全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追责工作。

在此次被追究责任的78人中,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28人,科级干部32人,科级以下干部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党纪政务处分并组织处理4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20人,通报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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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负责对山西、陕西“回头看”的是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组长为十二届政协常委朱之鑫,副组长为时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他已于今年4月晋升生态环境部部长。

资料来源:山西日报、生态环境部网站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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