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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鹏起7月17日起暂停上市 退市边缘前任董事长私刻印章

第一财经2020-07-10 19:19:410

*ST鹏起(维权)7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因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表示,在暂停上市期间,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措施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公司目前所面临的的现状,公司以保障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公司目前的困境,以争取股票恢复上市。

其中包括:(一)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运营规范(二)消除系列诉讼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公司正常经营(三)敦促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及时归还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塑造高素质经营管理团队(五)积极配合证监会立案调查 。

同时,公告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公告称,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审计意见类型和重大违法两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此前,公司公告称,公司前董事长刘玉,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25日刻制公司多枚印章,包括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同时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公司的营业执照于2020年5月29日亦被非法声明遗失作废。

公告显示,公司已于7月7日向刘玉发函,请刘玉于接到该函通知后于7月7日15点之前将其刻制的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送至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刘玉拒绝归还刻制好的新印章,刻制好的新印章仍在刘玉本人手中。

公司认为,刘玉女士擅自刻制公司印章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保留对刘玉女士擅自刻制印章及私自作废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告称,目前,公司尚不知晓刘玉及他人是否存在利用上述刻制印章做出有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特别声明称公司被刘玉擅自刻制的全套印章无效,由擅自刻制的印章所签署的一切文件、资料、合同、协议等,均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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