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白鹤祥:建议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三是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2013年以来,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积极协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大力推进金融知识进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试点工作,试点省份从开始的广东、山西、福建、上海,逐步拓展至全国各个省份,金融知识进课程活动由最初的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全国陆续出现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广东模式”、“山西模式”。以广东省为例,2014年以来,广东省人民银行系统联动其他金融监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制定教学规划、编写教材、组建志愿者教师队伍、建立教学评估等措施,在全省中小学开设系统性的金融教育课程。截至2019年底,累计覆盖中小学1698所,开课超过1万次,受益人数约92万人次。广东省的金融知识进课堂活动,围绕教学的目标、计划、实施、保障、评估等方面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为进一步推动完善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两会|白鹤祥:关于修改《义务教育法》,把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政策的建议
作者:白鹤祥‘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
四是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可以从根本上补齐试点工作存在的短板,形成长效机制。虽然,全国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还是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一是缺乏全国统一规划,各省试点均是自下而上探索开展,各地工作标准不一,工作进度不一,工作成效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覆盖面不足。以广东省为例,目前广东省约有中小学约1.5万所,中小学生约1600万人,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的学校及学生数量占比依然很低,远远不能满足学生渴望学习、掌握金融知识的需求。三是工作的保障力度不够。在教材的编写、教师队伍的培养、资金保障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缺口,制约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深入开展。并且存在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越是发达地区,社会上的金融知识进校园的资源越丰富,贫困和欠发达地区则反之,间接也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四是教学效果评估机制不足。目前尚未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教育效果评估机制,对效果的评估往往只注重一些表面的数据资料,还缺乏全面有效的调查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安全与金融业的稳健发展,重要和关键的基础是良好的国民金融素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作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深化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预防性保护措施,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十二条也专门规定,“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体现出金融对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育部要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国民金融素养。同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要建立金融知识教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部分大中小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近年来,在金融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在金融机构、学校、老师、教育机构等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提升国民金融素养,完善德育、全人教育,防范金融风险、保障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国民金融素养整体水平依然不高,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依然存在诸多的困境,难以深入推进。总结五年来全国各地试点工作的经验,为从根本上构建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必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金融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必备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通过立法为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方案
一是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促进金融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经济保持长期稳定发展,我国逐步进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人民群众参与金融活动的广度、深度不断扩展;同时,我国金融创新蓬勃活跃,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大量涌现,金融产品复杂程度加大,这都需要金融消费者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不断增强个人的金融决策能力、风险意识和权责意识。因此,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水平,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是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无论从人民银行开展的国民金融素养调查结果,还是PISA等国际评估的结果看,我国当前的国民金融素养水平整体尚待提高,特别是青少年的金融素养明显低于成年人。青少年作为国家未来,应该从小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财富观、金钱观,并具备相应的金融财经知识。然而目前我国并没普及性、系统性的全民金融教育,大多数人是在步入社会后才真正接触金融知识,而社会渠道的知识传播往往良莠不齐,导致近年来大量群众因缺乏辨识力而深陷金融诈骗中,遭受巨大损失,形成了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我国义务教育以素质教育为目标,诚信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要方面,金融活动与诚信的价值观一体两面,金融技能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金融知识应该成为培养青少年基本素质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可以让学生从小接触基本的金融知识,融金融知识学习与诚信观念浸润于一体,使青少年具备基本的金融认知能力、风险意识和权责意识,为国家培养一代又一代具有良好金融行为和态度的新时代接班人。
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长的共同参与,只有各方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使这项事业长久、可持续性地开展下去。首要的关键,是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上升到法律层面,明确各方的权责。我国《义务教育法》提出要实施素质教育,要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八条分别对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作了宏观规定。因此,将金融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必备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完全符合我国义务教育法对学生培养目标的法律要求,建议教育部在全面建议修订课程标准时明确金融知识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尽早建立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长效机制。在修正《义务教育法》的同时,建议建立以教育部和人民银行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规划纲要》作为《义务教育法》修正内容的配套制度,明确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明确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学校等在这项工作中的权利义务,促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全面有效实施。
案据
责任编辑:张缘成
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