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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体经济来了,直播带货、副业创新你准备好了吗?

新京报2020-07-15 13:19:160

原标题:“新个体经济”来了,直播带货、副业创新你准备好了吗?

新京报讯(记者 姜慧梓)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提出19条措施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其中,首次提到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疫情中勃兴的新经济新业态在“后疫情时代”将如何发展得到明确。

支持网络直播等自主就业 鼓励副业创新

如何打造“新个体经济”?意见从支持自主就业、副业创新等方面作出明确。

自主就业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针对平台与经营者的关系,意见提出引导互联网平台降低服务费,吸引更多线上经营创业。

副业创新方面,意见提出,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线上直播等规范健康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给线下接触式商业带来的冲击显而易见,相关行业和个体经营者转型线上,直播带货、居家办公、在线教育等随之兴起。“4·23”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态度,积极支持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意见对上述线上服务行业的发展也有部署,比如,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允许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资源,探索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

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探索完善线上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同时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

探索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社保政策

意见对数字经济赋予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的定位。后疫情时代,新业态新模式将如何发展?特别是由灵活就业、共享用工等带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如何破解备受关注。

对此,意见首次提出,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政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保费缴纳、薪酬等政策制度,明确平台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报酬权、休息权和职业安全,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意见还提出探索“多点执业”,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教授赖阳举例,餐饮企业无人消费导致员工过剩,社区的菜场和便利店却需要大量人力,二者可以自行对接,实现用工流动和企业间人员共享。但随着用工边界更加灵活,谁来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如何履行,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各类新兴活动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规范性的制度约束,避免快速膨胀的新兴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出现一些不合理的、或是对经济运行有害的因素。

引导平台降低服务费 吸引更多线上创业

“新个体经济”的发展,背后关系着消费和就业两大民生话题。

近期,教育部就扩大了“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范围。《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显示,开设网店被纳入自主创业的范围,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公众号博主、电子竞技工作者成为自由职业。

各地也在为“自主创业”创造环境,比如,北京近期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升级”,范围扩大、门槛降低,同时取消了部分限制。

7月13日召开的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提出,多措并举帮助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税费、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吸纳更多就业。

今天15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就提到,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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