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专项债可用于防灾减灾项目建设 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
21观债丨国务院:专项债可用于防灾减灾项目建设,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15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议指出,截至7月中旬,经全国人大批准的3.75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已发行2.24万亿元、支出1.9万亿元,全部用于补短板重大建设,对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质量。对项目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确需调整资金用途的,原则上要于9月底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备。会议强调,要优化债券资金投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专项债用途再拓宽
专项债可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起初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收费公路、轨道交通等领域,此后用途不断拓宽。
2019年9月拓宽七大领域: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2020年3月拓宽四大领域: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项目;
2020年7月: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额度初步确定为2000亿,约占全年新增专项债额度的5.3%。
本次会议指出,专项债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质量。近期南方地区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多地遭受洪涝灾害侵袭,相关防灾减灾项目建设有待加强。
开源证券的一份研报称,相较2019年,专项债投向基建占比明显提升;但疫情后,专项债加大对医疗等民生项目的支持。截至6月底,专项债投向交通运输等基建项目占比达62.1%,高于2019年的25%。其中,1-2月专项债投向基建占比较高。3月以来,以医疗卫生等为代表的社会事业明显上升,由1-2月的12.9%抬升至3-6月的36.2%。
从项目投资来看,以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产业园、生态环保等计划投资相对较大。除交通运输外,专项债支持的产业园、生态环保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二季度,产业园和生态环保专项债分别发行1889亿元和844亿元,对应项目计划总投资分别为14858亿元和6137亿元。
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
专项债只能用于项目建设,因此不能用于偿债。国常会此前也有类似表态,比如去年9月4日的会议称,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本次会议再次重申,要优化债券资金投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之所以再次重申不得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是因为确有此类案例发生。在今年地方财政收入下降的背景下,可能还会增加。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得了A省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调研报告,通过该报告可管窥专项债使用情况。该报告由A省政府办公室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对辖区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得出。
调研报告称,部分地方和项目单位把偿还债务作为专项债发行的目的,没有将专项债转化为实物投资量。如某县医院综合楼项目1亿多资金主要用于支付BT模式应付回购资金。
调研报告还指出,部分项目手续办理和施工进度滞后,影响资金拨付进程。按照规定,专项债资金主体工程进度款只能拨付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未获得施工许可,导致专项债资金趴在账上。因此,需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本次会议还指出,对项目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确需调整资金用途的,原则上要于9月底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备。
(作者:杨志锦 编辑:马春园)
责任编辑:何中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