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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拉凯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检查结果对银行的启发

第一财经2020-05-27 08:25:190

监管机构在现场对银行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检查重点,主要是查看反洗钱部门和反洗钱岗位人员的组织协调与资源配置,以及监督、评价其他部门反洗钱管理的有效性、信息报告和考核评价等,其他还包含反洗钱工作在银行内部业务条线的参与权、信息使用权、建议权等有关权利是否明确。

原标题:反洗钱检查结果对银行的启发

在制度体系的现场检查重点上,包含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宣传培训制度、保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监管机构着重于检查制度内容的完整程度、反洗钱工作的要求与业务的融合性,以及反洗钱制度是否及时更新等。

在操作规程方面,和制度体系类似,监管机构也重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配合内外部反洗钱监督检查和反洗钱行政调查等。至于检查要点,则在于有无按规定建立上述操作规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从统计资料可看出,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仍聚焦在反洗钱内控制度是否完整有效;反洗钱内控制度是否有转化为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程并有效执行;反洗钱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反洗钱工作要求;除此之外,还包含银行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宣传培训、审计等反洗钱机制的有效性,和相关格式文本是否符合反洗钱监管要求等。

绩效考核和违规问责体系的检查要点,是看重考核银行对反洗钱工作的评价标准和处罚、激励机制等。

2.反洗钱规章制度执行

银行的反洗钱内控体系至少要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操作规程、绩效考核和违规问责体系五大部分。

监管机构在检查银行反洗钱规章制度执行上常发现四项缺陷。第一是在银行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时,手段过于单一,了解信息过于浅薄,特别是对个人客户的职业调查流于形式;遇到风险事件未开展有效的重新识别工作;银行也没有对洗钱高风险客户、非面对面客户采取更严格的尽职调查措施;同时对客户风险的分类不够准确、科学,甚至出现滞后情形;也没有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措施。

根据2014年银发344号文《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反洗钱监管分为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和约见谈话、质询、监管走访等多种监管形式,特别是涉及洗钱案件、洗钱风险较高的机构往往都是现场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第二是银行对可疑交易缺乏有效的人工筛选、分析机制,在疑点排除上耗费大量人工但准确性却不高,且存在普遍的漏报风险;银行应对可疑交易报告执行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认可疑交易报告是否完整、是否已做到应报尽报的努力,同时在实务中,银行应通过对电子资料的筛查和以案倒查方法,进一步分析有无漏报情形,关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成果。

第三是检查反洗钱宣传培训执行情况,监管机构会通过查看银行反洗钱培训记录和询问相关人员方式,了解行员对反洗钱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2019年全年反洗钱行政处罚共468笔,有319家机构受到处罚,其中包含了银行203家、保险公司46家、证券公司15家,从银行占比超过60%来看,银行仍是反洗钱监管的重中之重。

同时会查看反洗钱相关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和检验整改情况,进一步检查审计监督在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1. 反洗钱内控体系

从2019年银行因反洗钱遭行政处罚案例中,还可发现银行的存量对公客户中,常出现该公司已在工商档案中注销,账户却仍有资金交易,或是对客户的身份识别(KYC)不到位等。这些看起来很普通的问题,却都是监管机关非常重视的反洗钱工作重点,类似的疏忽已明显影响银行在洗钱风险识别和管控上的有效性,在2019年反洗钱行政处罚中可以发现,银行应围绕高风险客户、高风险产品、高风险部门三个重点,回头重新审视自身反洗钱防控措施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合规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监管机构的现场检查结果来分析,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上常存在两大主要问题,分别是内控体系不健全和反洗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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