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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控制企业占用资金 鸿博股份称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其他情形

每日经济新闻2020-07-27 22:53:240

原标题:董事长控制企业占用资金 鸿博股份称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记者 赵李南

7月27日,鸿博股份(002229,SZ)针对其董事长控制的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等问题回复了交易所问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当出现“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时,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董事长控制的企业占用资金

2019年5月9日,鸿博股份实际控制人尤氏家族通过协议转让其所持鸿博股份股票约7126万股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控股)。

寓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毛伟。上述股权转让的一个月后,2019年6月17日,毛伟成功当选鸿博股份董事长。

鸿博股份公告显示,毛伟曾任开封市新伟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开封市寓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随后,2019年8月,鸿博股份设立了一家子公司——开封鸿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鸿博),也即后来违规对外担保的主体。

在2019年年报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鸿博股份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显示,寓泰控股非经营性占用鸿博股份资金6000万元,其中2019年占用资金金额4000万元, 2020年占用鸿博股份资金金额2000万元。2019年9月,开封鸿博违规提供对外担保,涉及金额8000万元。

鸿博股份的公告显示,截至年报披露日,寓泰控股已归还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事项已解除。

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深交所要求鸿博股份“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形成的原因、过程、决策者、相关责任人及具体责任情况;说明你公司判断违规担保事项已解除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鸿博股份在回复交易所问询时披露了其董事长毛伟控制的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细节。

鸿博股份表示,经核查,公司与重庆三翔包装有限公司、重庆云锦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静电原纸购销协议》,并付款4000万元和2000万元。

随后,重庆的这两家公司分别向北京众泰源科技有限公司转款4000万元,向上海恺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款2000万元。

“经核查,北京众泰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恺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股东寓泰控股实控人毛伟先生控制的关联公司,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鸿博股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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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泰控股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毛伟先生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决策人和责任人。”鸿博股份称。

针对违规对外担保,鸿博股份称:“经核查,因公司拟与上海恒翟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业务合作,2019年9月19日,开封鸿博在长安银行西安经济开发区支行办理8000万元的存单质押,为上海恒翟商贸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8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存单质押担保。”、“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开封鸿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毛伟先生为违规担保的决策人和责任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交所还要求鸿博股份“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自查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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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提及了五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上市公司出现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对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会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显然,与鸿博股份较为相关的是第四种情形,即“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鸿博股份回复称:“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规定的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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