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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官员主动投案!

中国青年报2020-08-05 21:31:172

原标题:又有官员主动投案!

8月5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副书记杨靖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最近,已有多名官员主动投案。2020年4月30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清主动投案。5月11日,河南省济源市政协副主席李社会主动投案。6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何向东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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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选择主动投案的官员,内心还算是有些“廉耻”,知道自己违纪违法问题严重,便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恳求宽大处理。从以往落马官员案例来看,确实有不少主动投案者,得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理。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在谈及官员选择主动投案的原因时,明确指出:高压态势的持续震慑,以及政策感召都是重要原因。“一些问题干部坦言,脑海中曾多次闪现主动投案的念头,甚至在纪委门口徘徊过好几回,但就是缺少临门一脚的勇气。所以,要让问题干部主动投案,仅靠霹雳手段还不够,还需要唤醒他们的自知之明,引导、敦促问题干部有案投案、回头是岸。”

对于有问题的干部,纪检监察机构一直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一个违法干部,只要能够主动悔改、交代问题,便可能得到相对宽大的处理。然而,面对组织的调查,仍有部分干部选择铤而走险,负隅顽抗,甚至和他人订立攻守同盟,拒不配合调查。等待他们的注定是更加严厉的惩处。因此,那些明白事理的腐败干部,则选择主动投案,以求得组织的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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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近期全国多地都出现了腐败干部集中主动投案的现象。仅2019年一年,贵州省就有4291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227人主动投案。用黔东南州黎平县一位财政局的干部话说:“即便今年侥幸过关,也难逃日后相安无事,只有相信组织、紧紧依靠组织才是唯一出路。”事实上,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腐败干部,终究无法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还不如及早向组织说明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在湖南省,主动投案成了当地反腐现象的“新常态”。2019年,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主动投案483人、主动交代问题1281人,同比分别增长96.3%、21.8%。这一数字也再次说明:很多违纪违法的干部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愿意主动悔过。接受组织的调查与处理,是腐败官员唯一的出路。

当然,主动投案不意味着免去罪责。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的要求,对那些主动投案的腐败官员,有关部门只能“从宽处理”,而不能不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官员,必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党纪国法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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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虽然选择了主动投案,但他的违法犯罪事实依然被公开披露。在审判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艾文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艾文礼于案发前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真诚认罪、悔罪,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积极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最终,艾文礼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在主动投案后,依然被纪检部门批评“为官不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但由于他能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最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两个“老虎”的案例,说明了腐败官员主动投案的“结果”——问题依然要被查办与曝光,但可以从轻查处。有这些案例在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个简单的道理,应该没有人不懂。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

编撰/黄帅 编辑/杨鑫宇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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