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报告:金融机构全面运用LPR定价还面临一些困难
(一)金融机构加大 LPR 定价推广运用,新 发放贷款中运用 LPR 的占比已达到九成 人民银行宣布完善 LPR 形成机制以来,一系 列的改革措施提高了银行贷款定价的自主权,推 动银行改进经营行为,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 限,疏通市场化利率传导渠道。各类型银行积极 有序运用 LPR 定价,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LPR 定价 贷款占比不断提高。2020 年初对各地区分支行和 有代表性的 150 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其中城商 行 38 家、农商行 62 家、村镇银行 50 家)开展的 抽样调查显示,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 2019 年12月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的占比已分别达到 92.0%、86.1%和 94.5%。
(二)LPR 改革后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 导效率提升明显 LPR 下降效果有效传导至贷款利率。2019 年 初至 7 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 5.30%附近波动,LPR 改革后贷款利率下降明显,12 月 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 5.12%,较 LPR 改革前的 7 月下降近 0.2 个百分点,降至 2017 年 第二季度以来最低点,降幅明显超过 LPR 降幅, 反映 LPR 改革增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高 贷款市场竞争性、促进贷款利率下行的作用正在 发挥。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保持基本稳定, 12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2%, 较 9 月上升 0.07 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各地区一般贷款利率均有所下行, 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低于一般贷款利率。调查显示, 2019 年 12 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新发放一 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 5.63%、6.14%、5.93% 和 6.07%,分别同比下降 0.16 个、0.04 个、0.27 个和 0.2 个百分点;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分别为 4.97%、5.54%、5.26%和 5.74%,均低于一 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一是金融机构内部定价尚未充分参考 LPR。 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是金融机构根据外部定 价基准和自身经营导向制定的内部资金价格。FTP 的建立和运用,一方面有助于金融机构核算业务 成本与收益,管理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另一方 面对疏通利率传导渠道具有重要作用。
【报告部分原文】
(三)金融机构全面运用 LPR 定价还面临一 些困难 一是金融机构内部定价尚未充分参考 LPR。 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是金融机构根据外部定 价基准和自身经营导向制定的内部资金价格。FTP 的建立和运用,一方面有助于金融机构核算业务 成本与收益,管理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另一方 面对疏通利率传导渠道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 我国金融机构已逐步建立起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 系,在 LPR 改革后也积极探索在内部定价中嵌入 LPR,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一些较小的 地方法人机构自主定价能力不足。一些村镇银行、 农信社等小法人机构采取跟随市场定价,确定贷 款利率之后倒算相应的 LPR 加点幅度,与全面运 用 LPR 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利率风险上升但风 险对冲工具不足。贷款以 LPR 加点方式发放后, 加点幅度相对固定,在 LPR 变化频率加大后,贷 款利率随市场波动的频度和幅度相应加大,金融 机构面临的利率风险相对上升。而目前挂钩 LPR 衍生品市场仍处于初期,大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未 获得利率衍生品交易资格,缺乏有效的风险对冲工具。以山东为例,仅 4 家地方法人银行获得了 利率衍生品业务资格。
LPR 改革实施情况
央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报告专题中谈到LPR 改革实施情况表示,金融机构全面运用LPR定价还面临一些困难。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2019 年 8 月 17 日中国 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形成机制公告,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用改革的 方法促进降低融资成本。经过持续推进,LPR 改 革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不 断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