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立案调查锦龙股份一字跌停 蹊跷定增惹质疑
原标题:遭立案调查锦龙股份一字跌停,蹊跷定增惹质疑,旗下中山证券刚被罚
来源:界面新闻
{image=1}
记者 | 可达
8月20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锦龙股份(000712.SZ)一字跌停,市值蒸发逾15亿元。
证监会立案调查
8月19日晚间,锦龙股份公告,因涉嫌违反《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从公告表述来看,锦龙股份遭立案调查与证券公司相关。锦龙股份是A股少有的“一参一控”两家券商的上市公司,持有中山证券70.96%的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股权。
此次遭调查或与中山证券有关。
8月19日同晚,深圳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及责令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指出中山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1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二是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三是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四是未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作出监督管理措施:
1、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自营业务、需要跟投或包销的承销保荐业务),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
2、责令限制董事长兼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你公司应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书面报告上述监督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同日晚间,深圳证监局正式下发了对中山证券董事长林炳成、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等3人的公开谴责;同时,对公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学斌、公司管委会主任助理黄元华、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石文燕等3人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蹊跷定增两度延期回复
近期锦龙股份还有另一件“麻烦事”。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8月18日晚间,锦龙股份公告对深交所在8月4日下发的关注函二度延期回复。
8月4日晚间,锦龙股份曾公告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4亿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3.47元/股,募资不超35.56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公告称,此次定增发行对象仅为朱凤廉,认购资金是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定增公告发布同时,锦龙股份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股东杨志茂和新世纪公司(杨志茂实控)分别承诺将放弃其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0%和27.90%的表决权。前述表决权放弃承诺生效后,朱凤廉持股14.74%将被动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同一时间,朱凤廉公告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锦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志茂放弃控股权,将朱凤廉推上实控人的位置可能与定增有关,公告中的说法是“为使锦龙股份能顺利推进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据悉,向单一特定投资者增发股票,参与对象必须是大股东、战略投资者等,杨志茂此举或是试图使朱凤廉参与定增的身份合规。
但公开信息显示,朱凤廉系杨志茂配偶,杨志茂曾为东莞首富,在2015年登上过“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2017年,杨志茂因在收购东莞证券中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如果是夫妻关系的话,杨志茂与朱凤廉将构成一致行动人,参与定增并不需要杨志茂放弃表决权。但蹊跷的是,无论是在此前的定期报告还是本次股权变动中,二人均未被列为一致行动人。因此在外界猜测中,二人可能已经离婚或者并非法定夫妻关系。
对此,深交所曾发函问询,要求锦龙股份说明放弃表决权承诺的具体生效条件、放弃表决权承诺是否存在期限、该股份转让行为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等。同时,深交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朱凤廉,系杨志茂的配偶”,“朱凤廉与杨志茂存在共同投资关系新世纪公司的关系”,要求锦龙股份说明杨志茂和朱凤廉历史上是否曾构成一致行动人,杨志茂和朱凤廉在你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是否应当合并计算。
从深交所提出的问题来看并不复杂,锦龙股份本应在8月11日回复,却至今已两度延期。
在外界看来,杨志茂同时还有可能是借定增放弃实控人身份,欲推进东莞证券IPO。2017年5月3日,锦龙股份公告显示,杨志茂因涉嫌锦龙股份单位行贿一事对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产生影响,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中止审查的申请。
责任编辑:逯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