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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瑞典使馆发言人:希望瑞典在涉港问题上明辨是非

中国新闻网2020-05-30 13:00:440

发言人表示,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然而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且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安立法的情况下,中国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以立法方式堵塞住香港国家安全的风险漏洞,是权力和责任所在。

发言人指出,中国全国人大有关决定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活动,不是针对广大香港居民,不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响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影响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正当权益。

中新社柏林5月30日电 斯德哥尔摩消息: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发言人29日发表声明指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加以干涉。发言人表示,希望瑞典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在涉港问题上明辨是非,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要做损害中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事。{tb}{tr cms-style="tr"}{/tr}{/tb}

发言人在声明中表示,中国中央政府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国两制”是一个整体,“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香港特区不是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的“特区”,“两制”不是外部干预香港事务、威胁中国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借口。

“我们希望瑞典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在涉港问题上明辨是非,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要做损害中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事。”发言人说。(完)

原标题:中国驻瑞典使馆发言人:希望瑞典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在涉港问题上明辨是非

发言人强调,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不是地方事务。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也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权力,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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