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支行领导精神折磨女员工?律师说法
原标题:对话“中行领导精神折磨员工”举报人:凌晨被派出所传唤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8日电 (董湘依)最近一段时间,职场PUA一词成为社会普遍探讨的话题。正值银行招聘季,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前员工举报事件受到广泛关注,27日,#中国银行#这一话题登上了热搜榜。
日前,中行一前员工发布实名举报信,其自述入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下称“宣武支行”)后,因替原油宝受害者发声而被折磨致精神崩溃,在长达三个月的“圈禁”后遭到开除。这封举报信牵涉出多名宣武支行的主管领导。
中新经纬记者采访到当事人李女士,她自述于27日凌晨因涉嫌诽谤被传唤至北京西城分局椿树派出所,当天中午被准许离开。
针对举报信中提到所谓被宣武支行“圈禁”三个月,各方也有质疑,李女士对中新经纬记者坦言:“我被连续三个月困在银行电梯旁的水房(茶水间),银行让我吃饭也让我上厕所,只是(上班时间)不让我出水房,我只要出了这水房就立马被安保部的人给揪回来。其实严格来说不算‘圈禁’,因为不涉及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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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列举宣武支行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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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网友“@甜心妮妮怪”发布了一篇题为《某银行领导虐待曾为原油宝民众发声女员工至精神崩溃并将其圈禁后开除》的实名举报信,全文长达7000余字。但目前该文已被删除,当事人微博上仅保存向银保监会提供的举报信截图。
该网友自述,其名为李晋琛,女,来自北京市西城区,2018年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2018年8月从事柜员工作直至2020年8月6日。李晋琛在举报信中反映了宣武支行主要存在的三方面问题:
其一,宣武支行陶然亭营业网点阎科主任长期骚扰和精神压迫。
李晋琛称,2018年入职宣武支行,2019年轮岗至宣武支行陶然亭营业部,“仅在十个月内,我就因陶然亭网点阎科领导的长期骚扰和精神虐待精神崩溃,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她称,阎科主任删除了客户给自己的表扬或感谢信;多次提醒检查现金柜上锁问题未果,将全部责任推卸给自己;2020年1月起,阎科针对其个人开始手机摄录,此后改为行里监控摄像头监控。“我终于在精神彻底崩溃之下损坏了监控”。
其二,称遭宣武支行停职,每日上交学习心得,无由克扣工资。
李晋琛称,剪断摄像头后,写了一封检讨书,向宣武支行来调查的领导承认错误。事发第二日,在宣武支行领导授意下停职,连着一个月每天上交学习心得。
她称,2020年6月3日,宣武支行的三位领导自称“调查组”对其开质询会议,对上交检讨中所列的事项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为胡编乱造。“宣武支行的领导因恐连带责任,让我在四层一坐便是三个月”。
李晋琛称,2020年8月5日,宣武支行发了8月份基本工资,为人民币80.7元,并声称剩下的均交了保险。
李晋琛称,宣武支行纪委书记张滨阻碍责任追究并威胁其家人,在针对开除当事人发起的投票大会前夕,张滨阻拦其向北京分行反映实情,“派了一位宣武支行安保部主任堵门拦截不让我进分行大门,里面又叫来了分行安保部的人员围追堵截。”
举报信内容显示,当晚七点,张滨举行投票大会,发起了关于李晋琛的相关投票。2020年8月17日,宣武支行让当事人签署开除决议,理由为 “故意”破坏摄像头,宣武支行的领导不予回答开除的合理性,李晋琛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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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晋琛称曾向纪委实名举报但未被受理,因中行北京分行不在其监督范围内,在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作出陈述。
当事人解释何为“圈禁”
27日晚,中新经纬记者联系到当事人李女士,她称“昨晚(26日晚)我被西城椿树派出所带走了,跨区域被拘了一宿,是阎科和张滨两人以联合申请拘捕的名义,说我涉嫌诽谤。关键是我没有一句假话,我有实名举报信。”她还说,“我被戴上铐子了。”
随后,李女士向中新经纬记者提供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出具的传唤证,传唤证显示,“李晋琛因涉嫌诽谤,于8月27日00时50分到西城分局椿树派出所接受询问,离开时间为8月27日12时27分。”记者致电西城分局宣传部进行询问,对方称不便在电话中透露,建议向市局新闻中心反映。
截至发稿,#中国银行#这一话题已登上微博热搜榜。随着事件发酵,各界持续关注,举报信之外尚有几点疑惑待解,李女士向中新经纬记者进行了解释。
为何在入职后经历所述种种遭遇,不选择主动离开?李女士说:“我要是主动离职了那就成‘替罪羊’了,单位不会追究阎科的管理责任,中行有规定,一旦出现问题直接可以追溯到宣武支行的一把手。”至于牵涉什么问题,李女士默认了自己剪断监控摄像头一事,其余未过多说明。
针对举报信中提到被宣武支行“圈禁”三个月,李女士坦言:“我被连续三个月困在银行电梯旁的水房(茶水间),银行让我吃饭也让我上厕所,只是(上班时间)不让我出水房,我只要出了这水房就立马被安保部的人给揪回来。其实严格来说不算‘圈禁’,因为不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她称,警察也建议不要使用“圈禁”一词。另据了解,李女士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半至下午五点。
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当事人微博“@甜心妮妮怪”在8月26日下午发表了两张图片并配文称:“关了我三个月的水房,没有能学习的桌子,每天只能趴着看看书,沙发已被我坐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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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称自己于8月19日被中行宣武支行开除,在警方传唤之前,涉事领导阎科试图联系李女士,但被李女士拉黑。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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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中新经纬记者采访的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指出,若按照当事人说法,中行宣武支行方面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分为两类来看:一类是宣武支行纪委书记张滨的个人行为,另一类则是单位行为。从举报信提及的个人行为来看,纪委书记张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威胁家人”等情况明确属于违法行为,受害者可以选择报警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要看是否有依据,如果没有依据则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要求补发工资,并给予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至于当事人在举报信中提及的阎科主任的监视行为,赵占领认为,要看是否处于公共场所,如果摄像头安装在公共办公区域则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行为。
中行方面是否知悉举报信反映的情况?李晋琛举报信反映的内容是否属实?阎科、张滨等人是否为宣武支行员工?面对一系列疑问,中新经纬记者27日下午按照宣武支行方面的要求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回复。
与此同时,记者多次致电中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要求进一步了解情况,对方仅答复称:“我们已经向上级领导反映了,我这边没有可以回应的。”(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