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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祝九胜谈泰禾债务危机解题思路:求生欲、机构共识和政府引领

新浪财经2020-08-28 11:38:481

万科祝九胜道破泰禾债务危机解题思路:求生欲、机构共识和政府引领

文|王茜

万科集团拟战略入股泰禾集团的交易方案,让已陷入债务违约的泰禾和黄其森获得了一线生机。不过,万科设置了严格的前置条件,泰禾需要先行解决其庞大的债务问题。万科是否会成为泰禾的“二当家”,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

8月28日,在万科中期业绩会上,万科集团总裁、首席执行官祝九胜表示,万科能否最终入股泰禾,将取决于泰禾自己的求生欲、金融机构能否达成共识以及地方政府的智慧。他声称,在这笔交易中,万科的底线是不影响万科股东的权益,不影响股东对此事的观感,也不影响万科股东的收益水平。

祝九胜透露万科入股泰禾的三大决定要素和三条底线

根据泰禾集团于今年7月3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与万科旗下的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万益”)于2020年7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交易价格为每股4.90元,总对价为24.26亿元。股份转让完成后,万科将协助泰禾集团完善公司治理,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泰禾集团正常经营。

对于外界的质疑,祝九胜表示,泰禾面临资金和融资问题,但其产品力和技术能力非常不错。“大家在一个行业里面,都是中城联盟的成员企业。行业里有的主体只是(面临)某一方面的问题,底子还不错,我们还是要去一起去想想办法。(行业)难做的时候,更需要行业本身的智力和行业自己的规范行为,这是我们考虑这个问题的主要逻辑。”

祝九胜强调,即使万科能够跟成为泰禾的第二大股东,泰禾也只会在新的董事会的授权指导下正常运作。“

也许董事会会邀请来自于万科,或来自于社会的对资金管理、运营管理、融资管理这方面有特长的人。它的产品系、建造系,它的集采等等这些领域,据我们的观察还是做得不错的,能力还是挺强的。”

不过,他也明确指出,万科能否最终入股泰禾,将取决于三个要素:“第一,是泰禾自身的生存意识或者说求生欲旺盛到什么程度;第二是金融机构对这个问题的理解程度。它(泰禾)确实是过度负债的,如果现在大家(金融机构)都要求还本付息,就会导致(泰禾)现金流的枯竭。

我个人是这么看的,要么“集体沉船”,要么“集体上岸”,到底是沉船还是不沉船?这个事情是由金融机构说了算的。想个别“沉船”,个别“上岸”,这可能是不太好的状况。当然金融机构目前的共识程度正在打造的过程当中。

第三个成功的要素,就是看福建省金融办对辖区内的企业碰到这样的问题,政府会以什么样的姿态,什么样的智慧方案来做引领。我们会全程地参与这个过程,就我们最好的发心,最大的善心,把这件事情能够妥善处理好。”

祝九胜表示,在这笔交易中,万科的底线是不影响股东的权益,不影响股东对此事的观感,也不影响万科的股东的收益水平。

万科设严格的前置条件 债务问题需泰禾自行解决

对于这笔交易,万科方面此前回应称,“这是万科向行业伙伴伸出积极援手的投资行为,我们希望协助泰禾走出困境,逐步恢复其正常经营秩序。但此次股权转让能否最终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不过,万科为这笔交易设置了非常严格的前置条件。尽管有心“搭救”,但显然万科并不想“染指”泰禾的债务问题。

公告显示,为避免任何疑义,泰禾投资、泰禾集团系独立经营主体,其应以其全部资产对各自的债务承担责任,并完成其债务重组事项。万科不对泰禾投资、泰禾集团及黄其森的经营及债务等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任何责任为前述相关各方提供任何增信措施或财务资助。

同时,万科给签署补充协议设置了严格的前置条件,如果这些条件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获得满足且未获得万科豁免,则万科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前置条件包括:

泰禾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泰禾恢复正常经营,能支持泰禾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的上述作用能得到泰禾和万科双方的一致认可; 万科对泰禾方面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泰禾方面的资产、债务及业务等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不利变化;

泰禾投资提供令万科满意的文件,确认拟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股份权属明确、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法定或自愿的股份锁定承诺)、权利负担(股份转让可以取得质权人同意的股份质押除外)或任何司法保全措施,也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争议等等。

另一方面,万科给股份过户也设置了诸多先决条件,除了上述前置条件,还包括泰禾方面的资产、债务及业务等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不利变化;泰禾集团与债权人达成一致的债务重组方案正常执行,未出现纠纷、争议或潜在纠纷、争议,甲方、丙方及目标公司不存在被任何有权机关(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监管机构等)进行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调查等情形等。

责任编辑:蒋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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