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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没有土地证,在鹤岗为何能办下预售许可证?

澎湃新闻2020-09-02 15:46:517

原标题:媒体:没有土地证,在鹤岗为何能办下预售许可证?

生活报9月2日消息,鹤岗市天水新城小区,是当地2015年招商引资项目。然而,很多人想不到的是,开发商——佳木斯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歆通房地产)在未缴全土地出让金、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通过当地相关部门“特事特办”,办下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年来,开发商在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非法擅自为居民办理入户手续。小区没有集中供暖、未接入城市自来水管网,办理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业主买的“高档房”成了“闹心房”……连日来,生活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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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水暖都有问题,“高档房”成“闹心房”

9月1日,记者来到鹤岗市工农区天水湖公园西侧的天水新城小区销售中心。透过玻璃门望去,一位售楼员趴在办公桌上。销售中心的沙盘上,显示该项目有7栋楼,周围绿化率较高。展示墙上,有“高档住宅区”“天水湖高端生活圈”的字样。记者再三追问,楼盘是否配套完善?售楼员短暂犹豫后说:“没有燃气,有自来水和供暖。”

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天水新城小区的实际配套与售楼员所述仍有较大的差距。记者了解到,天水新城小区共有住宅703套、28套商服。由佳木斯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于2015年4月开始施工建设, 2017年10月基本建成。小区目前只有50多户居民入住。虽然居民交了燃气初装费,但小区燃气并未开栓,同时小区也没有并入城市自来水管网。大家盼望能尽快拿到手的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

日前,天水新城小区业主李先生告诉生活报记者,2018年,他在小区购房,均价三千多元每平方米,价位并不低。入户后,他发现,小区不通燃气、供暖,水是地下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张大娘是小区5号楼一单元1101室的住户。她的女儿程女士告诉生活报记者:“买的时候说是房子五证俱全,承诺水电气这些基础设施都有。”2019年10月,程女士的父母满怀期待住进新房子,却失望地发现,小区没有供暖。她说,2019年接近11月份时,由于反映强烈,开发商在楼道里接上电取暖设备,室内勉强能达到18℃,老人怕冷在室内得穿棉衣。

孙先生是小区4号楼的居民。“我2019年7月买房时,售楼处承诺小区存在的问题都能解决。入户单上写的水电气都具备,要不然我们也不能去装修。”然而,2019年10月供暖季来临,孙先生房子装修一半,发现小区根本没有接入供暖管网。尽管后来用电供暖,孙先生表示,效果并不好,“只有13℃左右”,到今年2月,室内才有18℃左右。“电供暖费用高,供热断断续续。”他说,小区已经入户的居民曾多次找到当地信访局,但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为何能办下来预售许可?

记者了解到,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由此可见,办理商品房预售,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

天水新城小区是否“证照齐全”?据鹤岗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水新城小区已取得的法定建设手续为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日,鹤岗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水新城小区开发单位土地出让金共1907万,已交954万元,尚欠本金953万元,滞纳金1000余万元。 由于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按照相关规定,鹤岗国土资源局并未给该开发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相关部门是否会追究其责任?对此,鹤岗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2019年8月,该单位已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不少业主质疑,为何开发商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能拿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谁在给开发商开绿灯?1日下午,鹤岗市住建局房产科负责人表示,天水新城小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2016年6月拿到的。对方在申请预售许可时,政府工作人员发现申请材料中缺少土地使用权证。但因为其是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需要扶持。相关领导要求“特事特办”,让企业采取“承诺制”,要求三个月后补齐材料。

记者在一份《关于招商引资任务落实情况》的文件上看到,“天水嘉苑房地产项目”(天水新城小区项目原名)是鹤岗市政法委、鹤岗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的招商引资项目。

眼下,四年过去了,仍没有补齐材料的开发商会受到哪些处罚?鹤岗市住建局房产科负责人说,等开发商配合政府解决好遗留问题,会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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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不完善,为何能为百余户居民办入户?

基本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如何能办理入户呢?记者从鹤岗市住建局了解到,经调查,天水新城小区开发单位不具备验收条件,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工程基本建成后,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其也没有缴纳集中供热管网热力配套费、自来水水表等相关费用,导致建设项目的相关基础设施未与热网碰头对接及更换水表。2018年至今,开发单位非法擅自为百余户购房人办理了入户手续。2019年10月,该局发现开发商擅自为购房人办理入户手续后,对其下达《停止使用通知单》,让其完善手续。

1日,记者联系上小区开发商负责人之一韩经理。但是他并不想接受记者采访。对于记者不断抛出的问题,他一直避而不谈。记者从鹤岗市多部门调查了解到,小区开发商“一把手”已经不知所踪。从2019年10月至今年7月,鹤岗市多部门联系开发商其他负责人,也经常不能如愿。近一年来,天水新城小区业主,多次将情况反映到当地信访部门,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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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龙头新闻关注的问题,政府各部门协调推进

“还有一个多月鹤岗就要进入供暖季,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能住上暖房子?我们当初是看到有预售许可了,才敢买这儿的房子的,谁能想到竟然会手续不全呢?”王先生的疑问,也是小区其他130余户业主的疑问。

9月1日,记者从鹤岗市住建局了解到,针对龙头新闻连日关注的天水新城小区问题,鹤岗市政府近日召开专题会议,由市住建局牵头,协调法院、城管、水务以及开发商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此工作。由城管、水务部门对小区配套设施进行完善,确保今年10月15日前后能够完成供暖、供水的正常运转。经核实,目前小区有363套房源没售出。由城管局会同法院与开发单位履行有效房源抵押程序,抵押房源用于小区集中供热管网热力配套费、新建换热站、安装水表等费用。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开发商依法完善法定建设程序,在具备验收基础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对开发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今年冬季,天水新城小区居民是否能如愿住上暖房子、喝上放心水?开发商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是否会尽快缴纳?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为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如此“特事特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此,龙头新闻将继续关注。

来源:生活报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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