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起诉女儿拒养弟弟胜诉?网友气炸后发现或是虚构
原标题:普法称父母起诉女儿拒养弟弟胜诉,网友气炸后发现……
最近一起被称为“史上最惨扶弟魔”的民事案件引起很多网友的愤慨。
@中国普法 9月5日转载了篇普法文章,文中一对吃低保的夫妻生了二胎,后来因身体和经济原因无力抚养,便想将2岁儿子托付给刚毕业没多久的22岁大女儿。
遭拒后,夫妻俩将亲女儿告上法庭获胜诉,法院要求大女儿尽到抚养弟弟的义务。
父母生而不养、姐姐被迫“扶弟”、父母告女儿,这几个关键点刺痛了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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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当大家义愤填膺之时,却发现这篇普法文章的真实性可能存在问题。
文章标题写着“以案普法”,广大网友自然认为这是一起真实案件。
但文中对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审判法院等具体信息都没有提及,只有大女儿有个“丽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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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视台和广州司法局合办的法制栏目在9月2日播出的节目里,也提到了这起案件。
但文章中的“弟弟”则变成了“妹妹”,这进一步引发网友对案件真实性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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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案件真实性,栏目编导告诉她是工作人员从别处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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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下午,广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节目由当地司法局普法部门与电视台合作,案例是制作团队在网上发现的。
但其真实性查不到源头,只是为了让律师引入对民法典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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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发布上述节目的电视台栏目公众号和短视频平台,以及发文的@中国普法,都已经查询不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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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追根溯源后又发现,其实从去年底开始,换汤不换药的同款“扶弟魔”故事就在许多自媒体中传播。
不同版本中,姐姐的名字有“大华”“露露”“丽丽”,年龄也有24岁、25岁、22岁多种说法。
据澎湃新闻报道,最早发布且有明确署名作者的版本,来自于某母婴自媒体去年11月发布的内容。
当时文中称,该平台接到了一名24岁女网友关于被父母要求抚养弟弟的求助。可到了今年4月,该平台又把这起事件包装重提,但来源则改成了自己丈夫律师代理的案件。
面对记者追问案件真实来源,该平台运营者称作者也是根据网上看来的案例进行加工写作。原先的案例经过核实,但现在最初来源已经查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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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普法案例的真实性不影响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兄弟姐妹的确有抚养义务;
但有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普法账号,改编甚至虚构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介绍法律知识是无可厚非的,但应该标注解释说明。
若一些自媒体将此作为真实事件进行描写甚至借题发挥,非常容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文 观察者网 阮佳琪
责任编辑:武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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