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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财产不好说 徐翔离婚案接近“尾声”? 律师称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20-06-01 21:1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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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帅,原标题:徐翔离婚案接近“尾声” ?律师称:离婚可以,但财产分割不好说

来源:金融1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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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是不是就有个好结果?对于徐翔的妻子来说,离婚案的期待可能成分比较复杂,但也会有结果,只是不知道是否是期待的那样。

日前,徐翔的妻子公开表示,日前受青岛中院承办法官的邀请,双方进行了当面交流,所获得的最有价值信息则为:资产甄别已“进入尾声”。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君致(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栋强告诉“金融1号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徐翔本人已同意离婚,双方是可以肯定的,但财产分割还不好说,这要等资产甄别有最终结果才行。

应莹的等待有了结果

应莹的发文中对于双方沟通的内容提及很少,仅以“资产甄别‘进入尾声’”来带过,发文整体仍对案件的周期较长提出不满,但同时又存在很多期待。

应莹表示,日前与律师合计三人,受青岛中院徐翔案承办法官邀请,到青岛双方进行了当面交流,承办法官告知资产甄别已“进入尾声”,但本人还是悲喜交加,应莹对此表示:“悲喜交加”。“悲”的是涉案资产应在徐翔案判决前就甄别清楚,合法资产予以返还,但因各种原因周期长达三年,导致被冻结资产严重缩水。“喜”的是目前告知“进入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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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金融1号院”向多位券商投行人士和律师进行了采访。

陈栋强表示,徐翔的刑事案件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应莹则是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其离婚案与财产处理。这两件案件看似是不同法院受理判决的,但需要有个先后顺序,例如:徐翔被宣判刑事责任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尚未对其判处的罚金和违法所得追缴进行执行案件的立案,根据应莹本人以及青岛中院的说法是:因为财产到现在为止已经花了三年时间尚未完成甄别工作,根据司法“先刑后民”的原则,上海黄埔法院对应莹的离婚案中涉及的合法财产分割势必是要引用和参考青岛中院的甄别结果,因此,应莹的“等待有些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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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栋强说,在徐翔的案件中,目前青岛法院仅仅是“甄别进入尾声”,连执行程序都未进入。“上海黄浦法院不会在青岛中院执行完毕之前轻易做出判决,否则可能会导致‘相互矛盾的司法处理结果’。因此,周期会特别漫长。”

应莹准备接手上市公司?

应莹在发文中指出,“被冻结股权影响到了上市公司大恒科技、宁波中百(维权)等再融资业务,除了公司前景有所影响,还涉及到了数万员工和数十万投资人的利益。”

在文中,应莹表示:“青岛中院承办法官明确罚金仅针对徐翔本人,确认和徐翔父母等有合法资产的所有权,会依法分割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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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莹初步测算,“归属个人的家庭合法资产有几十亿元,有可能将来返还的是现金,或上市公司的股权。”并表示,“会做好管理层的股权激励。”

陈栋强告诉“金融1号院”,徐翔本人明确表示同意离婚,这意味着双方离婚是可以肯定的了,合法财产分割也有可能变得顺理成章。但能分得的财产有多少很难判断,至少在资产甄别结果出来前,很难判断。

陈栋强同时指出,应莹是否能分得价值几十亿元的资金或资产,要等待青岛法院的甄别结果,提出分割资产只是愿望而已。

深圳一位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告诉“金融1号院”,徐翔的离婚案比较复杂,因为双方离婚考虑的成分较多,尤其是涉及的分割财产,无论是现金还是上市公司股权。

他说,“现在还面临的问题是上市公司实控人的变化问题,此前上市公司董监高的离婚案有过借鉴,这是个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这位券商投行人士同时表示,罚金以外的部分可能是合法财产,那么可以分割,如果还包括上市公司股权,后期还可以行使股东权利,至于是否控股?还要看法院判决的股权有多少,至于参与上市公司的管理那就是后话了。

网友炸开了锅

在应莹发文的评论区,网友对应莹是否应当获得财产分割评论不一。

有网友认为:通过离婚达到分割财产的目的,这种做法并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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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网友认为:既然是合法财产,就应该得到保护,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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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应莹在文末还提出三个想法:一是是否应该感谢青岛中院?二是希望见证“尾声”还有多长?三是无论是拍卖还是分割两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希望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维护好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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