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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方立法探索先行:同频改革发展 共振保障民生

澎湃新闻2020-09-17 09:10:590

原标题:上海地方立法持续探索先行:与改革发展同频,与保障民生共振

9月15日,一场由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举办的“长三角一体化协同立法研究”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会上,来自上海市人大、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等单位的数十名嘉宾,一起探讨梳理长三角四省市立法协同中亟待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为接下来区域立法协同项目做准备。

法律是治国之良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上海,像这样汇聚领域专家的立法研讨会很常见,立法机关走进基层开门立法的情况,更已稀松平常。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者,上海在地方立法上持续探索先行,发挥地方立法试验田的作用,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先行性、试验性和创制性的地方性法规,为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上海经验”。

把握民意的最大公约数

许多人都知道,上海在全国率先对垃圾分类这件“最难的小事”制定了一部法规。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

立法之初,不免有人担心实行起来太难,怕做不下去。至今,法规施行已一年多,事实证明,上海全民践行垃圾分类的态势,让这座城市的文明再攀高峰。

其实在制定这部法规前,立法机关做了大量调研、准备工作。

早在2018年,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消息和行动,就开始牵动上海全城市民的心。当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垃圾分类的10个试点区、20多个住宅小区、10余家企业在内的众多单位和居民开展调研走访,发放1.5万余份市民问卷,召开20多次研究论证会。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直言,垃圾分类的立法过程,也是促进全体市民凝聚共识、培养分类习惯的普法过程。最终的效果,就是人人参与立法,人人践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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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法规施行后,至2020年9月,上海居民区(村)分类达标率从15%提至90%;单位分类达标率达87%。在2019年住建部全国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考核中,上海始终排名第一。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不得不说,上海始终将立法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实践的土壤之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从鲜活的社会实践汲取营养,从而把握民意的最大公约数。

为重大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在上海,及时而高水平的立法始终与全市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时,全面充足的法治供给,确保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行稳致远。

2020年是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的“交卷年”。同年1月20日,《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在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重磅出台。

通观这部法规,其立足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构筑了上海建设科创中心的“四梁八柱”,提供了一整套制度支撑。

再往前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上海牵头加快推动三省一市立法协同工作。

一系列制度成果很快形成。2018年以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签署《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协同的协议》,聚焦交通互联互通、能源互济互保、产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普惠便利、环境整治联防联控等重点领域,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协同,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2019年5月底,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赋予浦东一系列改革发展自主权,将浦东推上新的历史起点。

几乎同一时间,上海立法机关开始谋划立法。很快,2019年7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为浦东大胆闯、大胆试提供充分的法治支撑。

透过上海近年来的多项立法,不难看出,经验式、确认式、规范式的立法,始终与能动性、前瞻性、引领性的立法有机结合。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能够被予以固化,成为社会成员共同的行为准则;同时,通过立法对改革实践前瞻引领,又推动改革进程。

立法质量和效率并行

保持高质量立法的同时,高效亦是上海立法一大特色。

新近的例子就在疫情防控当中。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袭,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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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防控疫情。2月7日,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佩戴着口罩,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全国首部《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决定》的出台非常关键,从时间看,它赶在了2月9日各类人员大量集中返沪、企业集中复工之前和“防输入、防传播、防扩散”的关键时刻。为立此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加快工作力度,为期10天密集调研、反复打磨,与时间赛跑,终于制定出这部法规。

特殊时期的紧急立法,授权政府采取必需的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立法机关为政府的“最严防控”,及时增加了法律供给和保障。

值得一提的还有,高效立法伴之以高效的执法监督,从而保证法规及时、全面地落地落实。4月10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规定即日起施行,此举意在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稳定市场预期、激发企业活力。

出乎不少人预料的是,该条例刚颁布近一个月,5月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调整了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增加一项专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打出立法和监督的“组合拳”。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亲自挂帅,任专项监督调研组组长。

像这样的创新和突破,多年来在上海的立法工作屡见不鲜,得到社会各界一致称赞。2016和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两次发布《中国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上海在31个省市区中均名列第一,其中在立法透明度评估测评总分和最具指标性意义的立法工作信息公开测评单项评分,均列地方人大之首。

责任编辑:武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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