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陈峰被限高因旗下理财产品未兑付 网友:自家飞机都坐不了
海航陈峰被限高,因旗下理财产品未兑付 网友:自家飞机都坐不了
9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APP发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陈峰收到来自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
根据限制消费令的内容,陈峰不得实施多种高消费行为,包括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对此,有网友评价称,在被限制高消费以后,陈峰可能连自家飞机都不能坐了。
{image=1}
图源海航集团门户网站
另外,红星新闻记者发现,海航集团及其董事长陈峰此次被限制高消费,是由于海航旗下APP聚宝匯上的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问题,有投资者将之告上了法庭。
收到限制消费令
源起投资金额为35万的理财产品未兑付
据天眼查APP,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董事长陈峰近日被下发两条限制消费令。
两条限制消费令的发布日期均为9月15日,执行法院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这两条限制消费令均是源自8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柴靖申请执行与海航集团合同纠纷一案。
{image=2}
图据天眼查
红星新闻记者根据立案时间和执行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了这一案件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原告柴靖在聚宝汇(匯)APP上共花35万元认购了“海聚宝1176期07—390天”和“海聚宝1197期08—90天”两款产品,对两家公司进行定向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11%和11.5%。但是,上述产品的投资到期后,并未收到足额的本金和收益。
该APP是玖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运营的,海航集团间接参股了该公司。
而且,海航集团曾在聚宝汇网页上发布承诺书,称“我司(指海航集团)将秉承积极主动、负责担当的态度,积极协助聚宝匯根据兑付方案及时兑付,并提供所需的资金保障,同时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提前进行兑付,切实保障投资人权益。”
除了定向投资的钱款直接去向的两家公司——海南海易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博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以外,海航集团也被列为被告人之一。
最终,法院判定:上述两家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柴靖的本金和利息,而海航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海航集团品牌部,其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这件事情,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
聚宝匯APP仍能正常安装
评论两极分化,被指是P2P平台
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在苹果手机的应用商店仍可以正常下载和安装聚宝匯APP,而华为手机应用商店已无法搜寻到该APP。
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最新的评价两极分化,有用户称“不错”“利息到账”,也有用户指责该平台的产品无法兑付。
其中,一名用户称,这是披着理财平台皮的P2P狼,交友不慎,下载了这个APP,因为海航无力兑付,最终净亏损98%。
{image=3}
截图自该APP在苹果手机应用商城的评论区
红星新闻记者进入聚宝匯的官网发现,其债权投资、网贷转让等多种产品均显示“已售罄”,仅资金投资产品显示“立即投资”,但在进入页面后,也无法进行转入等操作。
据其官网页面显示,其是海航集团旗下互联网金融品牌,累计用户数达到2658.52万人,为用户赚取了60.25亿元。
9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该APP的运营公司——玖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披露的工商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image=4}
图据聚宝匯官网
责任编辑:陈志杰
方正证券上半年业绩降资管营收腰斩 人均薪酬22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8日讯8月29日,方正证券(601901.SH)发布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方正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3.93亿元,同比减少5.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亿元,同比减少15.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3亿元,同比减少14.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88亿元,同比减少76.64%。0001风口上的天齐锂业:SQM交易后负债居高不下 IGO战投是救赎还是深渊?
投资研报【主力资金】锂电池全线爆发之后,我们挖掘了“一批优秀隐性冠军”(受益股)【硬核研报】电池片技术又有新突破,成本将暴降20%?全球光伏看中国,中国光伏看“异质结”,光伏设备新秀增长天花板已打开【超级大单】如何看待本轮券商板块上涨行情?三条掘金主线明确(名单)【机构调仓】8倍大牛股突然跌停!两大医药女神有没有“砸盘”(附分析师最新调高6股目标价)0000第二家银行股减持:张家港行股东拟减持2950万股 套现约2亿元
炒股就看锤子财富,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来源:财联社记者孙诗宇7月8日,张家港行发布减持公告,公司股东沙钢集团计划减持不超过1.63%公司股份。这是继苏农银行之后,第二家在近日银行股大涨之后遭减持的银行。0000内部控制存在漏洞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被责令改正
炒股就看锤子财富,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来源:广东证监局〔2021〕123号关于对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