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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河被“双开”:泄露国家秘密 非法持有弹药

新京报2020-09-26 10:51:460

原标题:王锦河被“双开”:泄露国家秘密,非法持有弹药

9月25日,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锦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锦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违规多占公房;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在驻村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泄露国家秘密;非法持有弹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工程计量变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

王锦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非法持有弹药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王锦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王锦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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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简历,王锦河生于1965年10月,1986年进入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工作,历任技术员、总工办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等职,2001年调任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王锦河任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并于2007年明确为正处级,2008年任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任职4年。

2012年,王锦河出任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至今年4月被查。

王锦河被查一个月后,今年5月,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扎西江措落马。

扎西江措曾长期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工作,1999年任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王锦河调任该公司副总经理,两人共事3年。

2009年,扎西江措由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调任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2012年出任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同年王锦河任副厅长,两人再次在一个班子中共事3年,至2015年扎西江措调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王锦河简历

王锦河,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河北张家口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08—1995.11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技术员;

1995.11—1999.03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总工办副主任;

1999.03—2001.07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总工办主任;

2001.07—2001.12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副院长;

2001.12—2004.11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11—2007.11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7.11—2008.04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2008.04—2008.05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正处级);

2008.05—2012.08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2.08—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年4月被查。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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