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强化资金渠道监管 深挖上游犯罪
原标题:严查跨境赌博资金非法转移!国家外汇管理局:强化资金渠道监管,深挖上游犯罪
近年来,一些境外赌场、赌博网站加大对我国公民的招赌力度,更有地下钱庄协助非法汇兑和转移涉赌资金,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打击跨境赌博,事关国家形象,事关金融安全,事关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和部署的重要工作。
今年以来,公安部门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打击跨境赌博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推进跨境赌博资金渠道治理。2020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查处个人、企业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赌博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在2020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公开通报两批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两次通报累计处罚金额超千万元。
为推进拒赌反赌、合法用汇宣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加大教育警示力度,今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公开通报今年第三批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从通报案例特征来看,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均为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处罚的个人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件,涉及金额270余万美元,累计处罚金额209万元人民币。其中,地下钱庄为境外为非法汇兑和转移涉赌资金的主要渠道。
以河北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为例,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折合4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显示,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此外,本次国家外汇管理局还通报了一起通过将境内商户的POS机非法移机境外来完成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例。通报显示,2018年7月,李某通过在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上刷卡,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在这批通报案例中,涉案个人主要通过地下钱庄,多采取境内外资金对敲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运作手法隐蔽,不仅破坏公序良俗,还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重点打击对象。”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保证企业、个人合法合理用汇需求的同时,配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加大对跨境赌博资金链的打击治理力度,切实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对地下钱庄案件的打击能效,从严从重打击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赌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深挖上游犯罪,通过地下钱庄案件查找赌博、走私、贪腐等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打击成效。
三是强化跨境赌博资金渠道监管,做好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监管检查,切实封堵涉赌资金跨境渠道。
“此外,加大对外汇违法违规案例的通报力度,也是持续向社会公众传导严厉打击跨境赌博非法买卖外汇导向,让广大人民群众认清赌博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危害后果,提醒大家远离赌博,合法用汇。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将处罚信息纳入征信记录,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加大惩戒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附通报全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境赌博非法买卖外汇案例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折合4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31.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折合2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24.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3笔折合19.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李某将境内商户的POS机非法移机境外,通过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王某通过个人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0.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作者:顾月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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