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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偷越国(边)境,云南芒市五人被判刑

10000100002020-09-27 20:05:008

原标题:疫情期间偷越国(边)境,云南芒市五人被判刑

据云南芒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9月25日消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芒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偷越国(边)境犯罪分子,快审快判,于2020年9月24日对两起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五名被告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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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被告人肖某龙、梁某、梁某奥、米某强从缅甸勐古非法入境至中国芒海。

2020年6月9日1时30分许,德宏州边境管理支队木康边境检查站民警在龙瑞高速黄草坝加水站查缉时,查获一辆白色东风小康SUV车内乘坐的“哔哔”、“小玉”、“玛钦纽丁”三人无法提供有效出入境证件,同时抓获被告人余某军。经查,被告人余某军驾驶该车从瑞丽接到该三人后欲将其运送至保山芒宽。

经芒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梁某奥、肖某龙、米某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余某军明知外籍人员没有出入境合法手续,仍然驾车予以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梁某奥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肖某龙、米某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余某军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德宏特殊的地理位置,非法出入国(边)境、运输非法入境人员,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法官提示:目前正值疫情期间,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自觉投身于疫情防控,既是对自己负责,亦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走合法通道,办理合法的出入境手续,才是保障自身安全的最好捷径。国(边)境的管理需要全国人民共同维护,请大家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积极举报,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参与到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来,维护边境稳固,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责任编辑:刘光博 SN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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