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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调整分配格局:用于三农比例将提高至50% 向县级倾斜

华夏时报2020-09-28 19:05:120

原标题:土地出让金调整分配格局:用于三农比例将提高至50% 重点向县级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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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下称《意见》)。

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意见》相关情况。出席此次会议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用于农业农村的土地出让收入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

韩俊介绍,《意见》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将这项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意见》为此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明确了以省(区、市)为单位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两种可选择的计提方式。二是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统计口径。三是明确了建立市县留用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四是明确了允许各地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整合使用,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五是明确了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不得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

“随着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出台以后,农房、承包地的抵押贷款也会在全国推广,而这些过去一直沉睡的资产一旦被激活,可撬动上千亿的资金”。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宏观经济室主任李国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只要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农村的资金渠道就会打开,乡村振兴的资金问题便得以解决。

补突出的短板

“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偏低。现在城镇化水平已超过了60%,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到了该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用于‘三农’的时候了。”韩俊说。

在韩俊看来,现在要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下决心解决土地增值收益长期以来“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的问题。

韩俊介绍,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主要还是用在城市,城市建设可以说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是很大的。“我们作了一个统计,从2013年到2018年,全国的土地出让收入累计高达28万亿,扣除成本性支出以后,土地出让收益是5.4万亿元,占到了土地出让收入的19.2%。土地出让支出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合计是1.85万亿元,仅占土地出让收益的34.4%,占土地出让收入的6.6%,用在城市建设的比例比农村要高得多。”韩俊表示。

“近几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一年要达到6、7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三农’增加了600亿、700亿元的投入。”韩俊说,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偏低,这是造成农业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意见》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李国祥建议。

《意见》还提出,要统筹整合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好。“各地可以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坚持精打细算,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整合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及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十几项。”韩俊说,这些方面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补的突出短板,必须集中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钱从哪里来

“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乡村很多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损害,如耕地流失和减少、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等问题,所以在乡村振兴中也要有相应的约束。”此前,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介绍《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时称。

在陈锡文看来,“乡村振兴是国家重要战略,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目标,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国家会加大农村金融改革。除了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农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之外,最近几年的系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政策。

本报记者注意到,正在加紧制定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专设扶持措施一章,分别就财政投入、农业补贴、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基金、融资担保、资本市场、金融服务、农业保险、用地保障及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等作出规定。

那么,乡村振兴到底需要多少钱?此前韩俊透露:“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的目标,至少要投资7万亿”。

国家的财政补贴是首要的,要增加乡村资金投入,各级政府“三农”投入都应该重点下移到乡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支出。 所以,除了财政优先保障之外,农业农村部最近一直强调两大资金来源: 一是农村金融。二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金融体系必须跟上,所以农村金融的改革力度肯定加大。”大岳咨询董事长金永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前提,需要的资金量大,PPP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北京村镇污水处理、供排水一体化、农村修路等PPP项目,就是我们做的,引进PPP模式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金永祥说。

《意见》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因此说,对于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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