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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融环境拟被证监会处罚 投资者索赔须知

新浪财经综合2020-10-14 10:3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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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雄安科融环境(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融环境,证券代码:300152)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88号)。科融环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科融环境维权入口)

经查明,科融环境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1、科融环境通过将21个项目调式报告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调式收入,涉嫌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科融环境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认为,科融环境的上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科融环境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罚款。

2019年8月7日,科融环境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科融环境投资者索赔诉讼登记,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4月25日到2019年8月6日期间买入科融环境股票,且在2019年8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诉讼登记。

章祥兵律师声明:

1、上述索赔诉讼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

2、本案中,可诉且承担连带责任的被告,将以被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上市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4、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5、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办理索赔诉讼登记,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一旦中国证监会对科融环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律师将正式代理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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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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