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4452

武汉百亿假黄金案新进展:“人保”管辖权异议被陕西高院驳回

新浪财经综合2020-10-14 12:40:172

原标题:武汉百亿假黄金案新进展

“人保”管辖权异议被陕西高院驳回

长安信托要求人保方面赔偿8.21亿

来源:华商报

武汉金凰珠宝“百亿假黄金案”近日迎来新进展。在对与长安信托的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陕西省高院驳回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人保武汉分公司的上诉请求。

“百亿假黄金案”尚无审理结果

陕西省高院近期公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人保武汉分公司、人保公司因与上诉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中院民事裁定,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上诉。陕西省高院的终审裁定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不过,华商报记者咨询多位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就民事裁定书内容来看,武汉假黄金案尚未得到判决结果,陕西高院驳回的是有关管辖权异议,并未涉及案件实体方面。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姬英凡律师介绍,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权利,涉及裁定由哪个法院进行实体审理。本次属于管辖程序裁定,并非案件判决。一般民事纠纷判例结果通过民事判决、民事调解甚至撤诉裁定等呈现,这起财产保险纠纷案件还有待实体审理结果。

民事裁定书显示,卷入假黄金事件后,长安信托向西安市中院起诉,要求人保方面共同赔偿8.21亿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其为实现权利产生的一切费用。

接到应诉通知书后,人保方面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之后,西安市中院驳回了人保提出的异议申请。人保方面对裁定不服,向陕西省高院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由此作出裁定。

“由于涉及实体审理,现在对案件的赔偿认定等讨论为时尚早。”一位资深执业律师称。

人保此前回应“假黄金投保不属保险责任范围”

金凰珠宝是湖北最大黄金加工企业,也是国内第一家进军纳斯达克的黄金企业。近年来,金凰珠宝通过质押方式向民生信托、东莞信托、安信信托、四川信托、长安信托等逾12家金融机构融资超过百亿元,对应黄金超80吨,并由人保武汉分公司提供财产险保障。

去年底出现信托计划违约后,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对部分质押黄金进行了查封。今年开始,这些黄金被送去检验后,检测报告显示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险单约定:本应是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的标准金,竟只是“表面镀金,内部成分为铜合金”赝品,令外界哗然。

造假案发酵以后,金凰珠宝被上海黄金交易所取消了会员资格,随后又对外宣布,公司已通知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意将其普通股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自愿退市。

民生信托、东莞信托等致信投资者,对金凰珠宝假黄金案做出回应,称维护投资者权益,正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对质押假黄金的保险责任。

而另一方面,人保方面负责人此前有关“以虚假的黄金投保,涉嫌保险诈骗等刑事犯罪,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公司也不承担赔付的责任”的回应,让事件看起来更为复杂。

此后,多家涉事信托将人保方面告上法庭,目前,东莞信托和民生信托的案件处于延期开庭中。有报道称,人保方面提出的东莞信托、民生信托等管辖权异议均已被驳回。

假黄金如何进了保险箱依然成谜

就陕西省高院的裁定书来看,人保方面主张将案件移送湖北省高院审理,上诉的事实与理由有四:长安信托不享有诉权;本案为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而非担保纠纷;约定管辖不应逾越法定管辖;长安信托并非保险合同合格受益人。而结合长安信托一审提交证据,裁判书中除了明确西安市中院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还厘清了一些关键点,如:长安信托为案涉保险合同中的“单一受益人”;案涉争议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等。

有法律人士认为,未来对合同效力和赔偿责任的司法认定或成为影响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而作为牵扯多家金融机构的大案,相关诉讼也有投石问路的意味。

尽管案件胜败还没有定论,但金凰假黄金案轰动全国,也着实暴露了一些问题。

这些黄金并不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流程的标准质押方式,而是放在银行保险箱里。而且,尽管现在黄金造假技术很强,但对于黄金纯度的专业鉴定是相对可靠的。

不过,这些进了银行保险箱的黄金是如何变成“金包铜”的,目前仍不得而知。

今年7月,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曾表示:“武汉金凰假黄金事件,牵涉多家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除了企业本身原因外,也暴露出一些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形同虚设。” 华商报记者 查京京

责任编辑:邓健

0002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