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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控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现争议 财务总监:不保证真实性

每日经济新闻2020-10-14 23:30:013

原标题:国盛金控(维权)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现争议 财务总监:不保证真实性

10月14日晚间,国盛金控发布了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380万元~1.07亿元。去年同期,公司盈利9258.27万元。单季度来看,公司预计今年第三季度盈利2512万元~7872万元,相比去年同期的亏损1.87亿元大幅扭亏。

但对于这份成绩单,国盛金控董事、财务总监赵岑公开表示:“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赵岑认为,国盛金控对国盛证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但上市公司尚没有这样做。财务总监对财报做出异议签字

国盛金控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业务、投资业务、金融科技业务。

对于前三季度的业绩变化,国盛金控透露,主要来自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受市场行情及研究所发挥明星效应影响大幅增长;二是证券自营业务整体收益同比有所下降;三是2019年同期对QD股权投资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并确认市值变动,本期无此影响。

对于上述业绩预告,国盛金控董事赵岑表示:“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赵岑目前还担任国盛金控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赵岑指出,7月17日,国盛金控子公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被证监会实行接管。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停止履行职责。

在赵岑看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33号准则》)第七条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接管导致公司失去对被投资单位国盛证券的控制;根据《33号准则》第八条并考虑到数据的可取得性,最晚自8月1日起,公司不应将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九条,公司对国盛证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由于作为上述业绩预告基础的公司1月~9月、7月~9月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未依据上述准则要求编制,赵岑认为自己作为董事不能保证业绩预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其作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该等财务报表做出了异议签字。

对国盛证券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是否需要变更,国盛金控目前也拿不准。

国盛金控表示,公司尚未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也尚未就接管事件是否导致变更合并范围及是否导致变更对国盛证券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咨询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称,鉴于国盛证券为公司核心资产,此项会计处理对公司影响重大。管理层对此正在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评估,公司将尽快与后续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监管机构、接管组等相关部门沟通、讨论及征求意见,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业绩情况存变数

早前,证监会于7月17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国盛金控下属国盛证券、国盛期货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为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接管期间,证监会委托中航证券及招商证券成立国盛证券托管组,委托国泰君安期货成立国盛期货托管组,分别托管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托管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是国盛金控旗下最重要的资产。

2019年度,国盛证券、国盛期货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国盛金控营业总收入的94%,净利润约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0%,净资产约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4%,总资产约为公司总资产的86%。2019年度,国盛金控实现营业总收入16.7亿元,同比增长37.79%。倘若扣除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经营的业务,国盛金控2019年度的营业总收入只有1.73亿元。

国盛金控在业绩预告中称,若相关方就国盛证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对国盛证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等与公司上述判断不同,将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数据。假定接管事件导致国盛证券自8月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国盛证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经初步测算,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7600万元~1.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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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以来,国盛金控股价累计下跌9.01%。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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