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171

香港“不设防”状态必须结束 央视:维护国家安全

央视2020-05-22 16:53:220

那么,面对香港的种种乱象,国家就束手无策了吗?当然不是!

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也并不因此丧失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有的责任和权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且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果断出手是必然选择,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审议并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是22日上午开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议程。这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实际处于世所罕见的“不设防”状态必须结束。

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结合多年来国家在特别行政区制度构建和发展方面的实践,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多种可用方式,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制定法律、修改法律、解释法律、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指令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依法防范、制止、惩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的宪制责任。在制定香港基本法时,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央政府通过香港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体现了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信任和对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尊重。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研判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沟通后提出了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第一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就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除了法律制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和执法权力等方面也存在明显缺失,有关执法工作需要加强;香港社会需要大力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普遍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

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向会议作了关于决定草案的相关说明。根据会议议程,有关涉港决定草案的审议、表决还有如下安排:25日上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决定草案;26日下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决定草案修改稿;28日上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28日下午,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决定草案。

总的看,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23条立法有被长期“搁置”的风险,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难以有效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都明显存在不健全、不适应、不符合的“短板”问题,致使香港特别行政区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风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来说,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是“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

香港回归以来,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时,“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

按照会议议程,如果一切顺利,全国人大将会在一周后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给出这道“必答题”的权威答案。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将彻底改变。

上述问题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特别是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港独”组织和激进分离势力在外国和“台独”势力支持下,公然叫嚣“香港独立”等口号,煽动无底线的“揽炒”,实施触目惊心甚至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暴力犯罪,乞求并勾连外国和“台独”势力赤裸裸地干预香港事务。这些违法行径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事实表明,国家安全漏洞大开,全社会都会付出惨痛代价。

(文丨知非)

然而,香港回归近23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关法律长期“休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权力配置方面存在诸多缺失,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实际处于世所罕见的“不设防”状态。

责任编辑:张建利

原标题:热评丨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不设防”状态必须结束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