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拟修订 将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法拟修订 将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每经记者 宋戈 实习记者 肖世清 每经编辑 易启江
10月23日,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进行了修改。
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央行表示,近年来,经济金融形势出现重大变化,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张,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业务交叉融合,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同时,金融风险交叉传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仍需进一步疏通。
在此背景下,《意见稿》提出了包括强调金融宏观调控,落实对人民银行的新职责要求,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等内容。
在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方面,《意见稿》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为更好地进行金融宏观调控,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稿》从全局出发,明确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定位,提升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监管的有效性。
对央行的新职责要求方面,明确人民银行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三个“统筹”、组织实施国家金融安全审查等职责;落实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加强监管协调与信息共享。此外,《意见稿》完善了人民银行的治理制度。继续坚持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不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的原则。
在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方面,《意见稿》完善了货币政策工具箱,适度增加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保证货币政策调控科学合理有效。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以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穿透式监管为重点,健全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
金融违法罚款上限提高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末,全国银行业资产规模达304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251.8万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包商银行、锦州银行、恒丰银行因治理混乱出现信用风险,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人民银行也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工作要义。
针对金融机构及金融风险,《意见稿》也将此纳入到法律框架中。具体看来,关于金融机构,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监测分析、并表监管以及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实施。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规定。明确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认定、检查评估和监管。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完善了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和信息报送规定。
关于金融风险,《意见稿》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规定了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健性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牵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意见稿》建立明确的金融风险处置责任体系,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措施,包括监督问题机构实施自救、对债权人依法实施债务减记、提供流动性支持、设立特殊目的实体等。
此外,《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意见稿》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两千万元。
责任编辑: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