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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的官员们,都犯了什么事儿?

新浪新闻综合2020-10-28 20:59:300

原标题:主动投案的官员们,都犯了什么事儿?

来源:北京青年报

10月28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姜英波被双开。姜英波曾于两个月前主动投案。

今年,主动投案成了反腐新闻中越来越常见的词汇。

人民网在一篇报道中提到,据统计,今年以来中纪委网站至少通报了20余名厅级及以上级别干部主动投案,其中包括两名省部级干部(江苏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和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

主动投案的官员,究竟都犯了什么事儿?

主动投案或自首的省部级

从2018年艾文礼、王铁投案自首,到2019年秦光荣、刘士余主动投案,“主动投案”成为了十九大以来反腐领域的现象级事件。这两年来,陆续有省部级“老虎”主动投案或投案自首:

2018年7月31日,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投案自首(受贿罪、8年)

2018年8月1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投案自首(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2019年5月9日,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主动投案

2019年5月1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主动投案(降为一级调研员)

2020年9月6日,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主动投案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主动投案

可能不少人注意到了,在官方的表述中,有的“老虎”是投案自首,有的则是“主动投案”。

两者是有区别的。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从时间上来说,投案在前,自首在后。

政知君注意到,实践中也存在具有“主动投案”情节,但不能认定“主动交代”“自首”的情况。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就提到,有的问题干部“恶人先告状”,采取主动找组织极力“澄清”问题的策略,大谈自己曾经的贡献,试图博取同情、打乱审查调查节奏、混淆视听,却闭口不谈自己的错误,此种情形就是所谓的“投而不供”。

都存在什么问题?

政知君注意到,艾文礼、王铁、秦光荣、刘士余的问题已经被披露,这几个“老虎”都曾大肆敛财。

艾文礼是在案发前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的。官方通报称,艾文礼的问题包括“收受不法商人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伙同家人大肆敛财,要求他人为其在北京购房”等。

2019年4月,艾文礼获刑8年。

法院查明,他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项目开发、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敛财6478万余元。

政知君注意到,在被开除党籍的现场,艾文礼还告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他为戒,呼吁有问题的同志不要再存有侥幸心理,尽快向组织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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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文礼落网不到一个月,“河南虎”王铁投案自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王铁曾在省委换届前搞拉票活动。此外,王铁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等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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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王铁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去年主动投案的秦光荣和刘士余,也已经被纪委通报了相关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提到,秦光荣“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履行主体责任失职失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严重破坏党的组织路线,扭曲用人导向,大搞迷信活动”。

此外,他还违规干预和插手矿产资源转让、特权思想严重,追求个人名利和物质享受,贪图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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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秦光荣受审。

检方指控,秦光荣“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股权转让、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敛财2389万余元。

刘士余是在2019年5月19日主动投案的。

纪委通报称,刘士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缺乏政治警觉和保密意识”。

此外,和艾文礼一样,刘士余的通报中也提到了房子,他曾“为亲属违规购房打招呼”。最终,刘士余被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降为一级调研员。

不仅仅是省部级“老虎”

主动投案或投案自首的当然不仅仅是省部级“老虎”。

政知君注意到,这几年来,省部级以下官员投案的也不少,比如2018年8月吉林省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刚振涛自动投案,同月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超杰自动投案,同月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投案自首等。

这些自动投案或自首的官员,不少也都大肆敛财。

比如刚振涛就被指“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钱色交易,长期占用他人车辆”“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等。

当然,也有一些其他问题。

就在10月28日,牡丹江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姜英波被双开。姜英波是2020年8月21日主动投案的。

姜英波的问题有哪些?

纪委通报称,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规出借国有企业资金。此外,他还违法办理、持有、使用虚假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

除了使用假身份证,还有投案自首的官员是“内鬼”。

2018年11月6日,西双版纳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投案自首。刀勇的问题包括“以茶谋私”“封官许愿,谋取利益,隐瞒房产”“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中,泄露线索处置情况,徇私舞弊,从中谋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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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主动投案的官员是“保护伞”。

比如2019年10月13日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高忱,他被指蜕化变质、自甘堕落,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今年10月17日,高忱因受贿罪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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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知君注意到,这几年来,还出现了退休多年后主动投案自首的官员。

2019年2月16日,退休15年的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主动投案自首。

陈建设的问题是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提前退休“铺路架桥”,与私营企业主合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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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陈建设因受贿罪被判了4年,法院审理查明,陈建设的问题主要是在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他“为他人在建筑资质办理、项目移建等事项上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5万元”。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

责任编辑:张玉 SN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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