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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审理进入关键时刻 参与逮捕警员庭审证言自相矛盾

每日经济新闻2020-10-29 07:38:140

2018年12月1日,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机场转机时遭到逮捕。美方按照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引渡协议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的律师向法庭请求终止引渡程序。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的审理。

庭审理由与关键问题大梳理

先做个科普,孟晚舟的律师向法庭请求终止引渡程序,主要依据三大理由:

1、引渡不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2、案件存在三种程序滥用的情况

3、证据的充分性不足

案件的审理主要围绕着这三大理由来进行。也就是说,法官作出的判决有三次,其中任何一次判决如果支持孟晚舟律师的理由,那么,引渡程序就会终止,孟晚舟就可以回国。加拿大总检察长代表美国政府提出引渡,被称为检方,孟晚舟的律师是辩方。

2020年5月27日,主审本案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作出第一次判决,驳回了孟晚舟律师提出的引渡不符合双重犯罪标准的这个理由。孟晚舟的律师认为,加拿大没有参与对伊朗的制裁,因此,孟晚舟代表华为公司与伊朗进行商业活动,在加拿大不算违法。而法官的判决认为,孟晚舟对汇丰银行存在的欺诈行为在加拿大也是犯罪,因此符合双重犯罪标准。也就是说,审理的第一阶段在5月27日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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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随后进入了第二阶段,法官审理的是对孟晚舟的逮捕和引渡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滥用的情况。

孟晚舟的律师认为,对孟晚舟的指控和逮捕存在三种程序滥用的情况,分别是:

1、政治干预,也就是美国政府利用逮捕孟晚舟来达到其他目的;

2、加拿大执法部门逮捕孟晚舟的过程存在“不当行为”;

3、误导法庭,检方代表美国提交的证据存在重大遗漏等。

自10月26日开始,庭审进入交叉询问阶段,将有10位参与此案的证人接受检方和辩方律师的询问,以了解对孟晚舟的逮捕过程是否存在“程序滥用”的情况,以及这种“程序滥用”的程度是否足以终止引渡程序。交叉询问将在今年12月之前,用2—3个星期完成。

交叉询问主要就第二种“程序滥用”的情况,也就是加拿大执法部门在逮捕孟晚舟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行文”;以及第一种“程序滥用”的情况,也就是加拿大和美国针对孟晚舟的行动是否受到政治干预进行审理。

对此,两方面的证据可以证明在对孟晚舟的逮捕过程中,存在“程序滥用”情况。

首先,美国政府在本案中有政治动机。

美国总统特朗普2018年12月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如果我认为这对美国有好处、对达成迄今最大的贸易协议这个非常重要的事有好处、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有好处,我要是认为有必要就会干预(孟晚舟案)。” 加拿大情报部门公开的文件表明,在逮捕孟晚舟之前,他们就认为此案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

另外,加拿大执法部门没有按照法庭签发的逮捕令立即执行逮捕,而是变更逮捕计划,并让边境服务局先对孟晚舟进行搜查、讯问等。这不仅违背了逮捕令,也侵犯了孟晚舟根据权利宪章应该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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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逮捕的加拿大警员庭审证言自相矛盾

承认申请逮捕令的宣誓书“有错误”

温哥华当地时间26日上午10点,孟晚舟引渡案听证会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次进行。在持续了一天的法庭听证过程中,加拿大联邦警员温斯顿·叶(Winston Yep)是唯一接受交叉询问的证人。

从这位警员回答的诸多提问中,人们发现,这位加拿大联邦警员在逮捕孟晚舟的过程中,当初的做法和现在的陈述有着多处明显的矛盾之处。

矛盾之一:没有任何记录的“安全考虑”

叶警员反复说,之所以没有按照原计划在飞机上立即逮捕孟晚舟,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他解释说,法庭命令“立即逮捕”需要在安全的前提下。

然而,在他自己的工作记录中,对这次逮捕的计划,却没有考虑“安全”的只言片语。

矛盾之二:警察让别人面对“安全问题”

叶的身份是警察,他声称在飞机上逮捕孟晚舟会有安全问题,所以改变了逮捕地点,由边境服务局先对孟晚舟进行盘问。

既然如此,他应该提醒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人员注意安全,但他没有这么做,也解释不清为什么在面对有所谓“安全问题”的孟晚舟时,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的警察不出面,反而让没有任何武装的边境服务局工作人员与孟晚舟面对面接触长达3个小时。

矛盾之三:出于“安全考虑”的搜查竟然首先是电子设备

叶警员称,他们没有在飞机上逮捕孟晚舟是担心她随身携带水果刀之类的凶器。但是,他们事先准备的是专门屏蔽电子设备的“法拉第袋”。

当孟晚舟下飞机后,他们没有搜查她随身是否带武器或凶器,反而是先搜她的电子设备。

显然,他们真正关心的是这些电子设备,根本不是水果刀之类的所谓凶器。

矛盾之四:警员担心孟晚舟把水果刀带上飞机

叶警员承认他事先知道孟晚舟是一位46岁的女性,国际知名企业高管。当辩方律师里克指出,考虑到“9·11”事件后,国际航班都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叶警员不会真的担心孟晚舟身上带着水果刀之类的武器时,叶警员已经不能自圆其说,只是辩称,他不能确认孟晚舟到底跟谁在一起,到底会做什么。

温哥华当地时间27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孟晚舟的律师(辩方律师)用一天的时间继续对加拿大联邦警察警员温斯顿·叶进行询问。与26日相比,这位警员当天回答辩方律师的过程明显变长,似乎对每个问题都‘三思而后答’,声调也比昨日更低。尽管如此精心地选择答案,他还是在追问过程中被迫直接承认,是他用内容错误的宣誓书获得了法官的临时逮捕令。

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警察逮捕任何人都要向法官申请逮捕令。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签发的是临时逮捕令,也就是主要依据警察的宣誓书来签发。为防止警察滥用司法权力,警察必须在宣誓书中向法官作出诚实的陈述。法官基于对这份宣誓书内容的信任来决定是否签发逮捕令。然而,如此重要的宣誓书,叶警员在这份宣誓书中却存在着形式和内容多方面的错误。

一、没有在宣誓书中向法官提供准确的内容

宣誓书中有一个关键的信息,就是孟晚舟是否与加拿大有关联。叶警员在宣誓书中说,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联(no ties)。而辩方律师指出,孟晚舟不仅在过去的10年内,曾50多次往返加拿大,目前在温哥华有两处房产,还曾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对此,叶警员承认,“对于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系这一点是我搞错了。”

二、明知宣誓书中有错误却不及时更正

叶警员承认,11月30日,也就是孟晚舟被捕前一天的晚上,他得知在自己当天下午签署的宣誓书中,“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联”的陈述内容是错的。

辩方律师于是问他,他是否更正了这个错误信息?是否联系司法部的检察官寻求建议?是否与他的同事达利瓦尔(Dhaliwal)讨论怎么补救?是否向自己的上司詹妮(Jane Vander Graaf)报告,并申请推迟执行逮捕令?叶警员的回答都是没有。辩方律师又问他,如果在他签署宣誓书之前,他就知道孟晚舟在温哥华有房产,是否会把这个信息补充到宣誓书内容里,他说他会的。也就是说,叶警员明知自己的宣誓书存在内容错误,却连用四个“没有”承认他不想采取任何更正或者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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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逮捕令的建议竟然“不知道谁提出的”

叶警员承认,改变在飞机上逮捕孟晚舟的建议是他提出的,但是当辩方律师问他,因为什么提出这个建议时,他回答说,是因为边境服务局的人暗示这属于他们的司法管辖权。然而,当律师问边境服务局的哪一位提出这个暗示的时候,叶警员却回答不出来。辩方律师追问他,是否真的有人说过这个暗示的时候,叶警员又改口说,当时是他自己那么理解的。

也就是说,对于违反逮捕令如此重要的决策,竟然成了“查无实据”。

案件审理可能持续数年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审理安排,预计案件的审理将在2021年4月份结束,也就是说,届时将完成对辩方律师提出的三个终止引渡程序申请的判决,孟晚舟引渡案的审理在省高等法院的审理就宣告结束。

如果法官接受辩方律师终止引渡程序的要求,则引渡程序就将提前结束,孟晚舟便可回国。

如果法官判决驳回辩方律师提出的三个终止引渡程序的申请,要求完成引渡程序,那么,辩方律师可能会提起上诉,案件有可能进入上诉法院,甚至最终进入最高法院审理。这个时间会持续数年。

责任编辑:李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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