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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启用 没有追溯数据不得销售

新京报2020-11-02 01:45:370

原标题: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启用 没有追溯数据不得销售

来源:新京报

11月1日起,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下称“北京冷链”)正式使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需上传追溯数据,并落实电子追溯码赋码、贴码等才可销售。

据了解,“北京冷链”实行“首站赋码”管理,即从京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并运入北京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北京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追溯数据,并使用“北京冷链”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如产品包装上已有符合GS1编码和追溯标准的追溯码,则无需另行赋码。实现“一码到底”。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在京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

10月2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言楷表示,截至10月28日17时,追溯平台累计记录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1599个品种、2412个批次,涉及44个国家和国内26个省份。累计记录进入北京市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775万余公斤。

记者从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各区市场监管局前期已对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指导。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制发了《关于“北京冷链”应用的告知书》,提示辖区各相关经营主体,自11月1日起,所有环节(含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餐饮)经营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均应纳入“北京冷链”平台。目前不具备追溯条件的库存产品和在售产品,要暂时停止经营,待补充完善手续后再恢复经营。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近日专门下发《关于推广使用“北京冷链追溯平台”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经营企业负责将本企业内自营、联营、引厂进店等各种经营模式的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纳入“北京冷链”。进口分装的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凡标签中原产地标识为进口的,应纳入“北京冷链”。

新京报记者 陈琳

责任编辑:刘玄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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